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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1-11-29 浏览次数:

个卫函〔2021〕13号

  

赵为兵委员: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个旧市医共体工作的建议》的第127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的原则,个旧市于2020年3月份组建了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州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11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紧密型医共体,先后制定个旧市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建设、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付费、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等实施方案和理事会章程。 

  一、加强医共体内部人员软流动并形成配套机制,上下联动。建议建立医疗体专家库,将医疗机构中州市领先的技术人员纳入专家库,专家库人员可在医共体内部开展职业活动 

  (一)成立管理小组、实施分类管理 

  在医共体理事会内成立了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医保物价、财务绩效、药事、健康与慢性病、中医药、妇幼健康九个管理小组并制定了相应工作方案。 

  (二)实施医共体内人员柔性流动机制 

  依托“紧密型医同体试点建设”平台,充分发挥医共体“三甲”医院及二级医院的人才、专科优势,积极探索医共体内人员柔性流动机制,医务人员可以在医共体成员单位内进行流动执业、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帮扶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特别是在2020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创建评审中,从州三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安排检验、影像、口腔、中医、药剂、内科、外科、儿科、眼科、骨科等68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在紧密型医共体内多点执业方式对申请参加等级创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结对帮扶和指导;通过开展结对帮扶,带动创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思想意识、制度建设、业务能力拓展提升、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规范管理等方面都不断提高,从根本上明确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医院创建的目的和意义,极大提升了创等质量。2021年3月份开始又从州三院、个旧市人民医院检安排47名医务人员分别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口帮扶。 

  (三)开展“个旧市名中医”评选 

  多年来,我市中医药工作者在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工作方针、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医学、振兴我市中医药事业实践中,兢兢业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涌现了一大批德高望重、医术精湛的名医名家。为了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凸显中医药地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市2016年开展了首批“个旧市名中医”评选活动。按照《个旧市名中医评管理办法》,遵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初评、公众投票、审核小组审核和社会公示,从全市辖区内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评选出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深厚、临床医疗技术精湛、群众公认的知名中医医师16名,授予了“个旧市名中医”荣誉称号。2017年又进行了第二批“个旧名中医”评选,再次选出3名中医医师授予“个旧名中医”称号。我市“名中医”是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模范,他们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将加强对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传、帮、带工作,积极开展师承教育工作,不定期地举办名中医学术研讨班,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引领全市中医药事业更高更快发展。 

  二、在医共体内部形成中西医结合的良好新机制。个旧市中医医院在中医治疗肿瘤、针灸治疗中风急性期、复杂性内科疾病方面有着州内领先水平,建议形成以中医医院牵头的全市中医专家查房制度 

  (一)成立医共体中医药管理小组 

  2020年5月27日医共体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旧市紧密型市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成立了以市中医医院陆文明院长为组长的医共体中医药管理小组,管理小组内设办公室在市中医医院,承担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研究并提出推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药品研发、对基层中医药培训指导、中医医疗质量的督查工作,承办医共同交办的其他中医药工作事项。 

  (二)推进医共体专家查房制度建设 

  为推进我市紧密型市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促进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鼓励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根据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紧密型医共体”内建立专家共享制度。区域内副高及以上职称(含院内聘任)专家不受医疗机构限制,可在“医共体”任何地点执业,无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各单位建立有利于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专家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才、专科优势,安排专家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开展巡回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和业务培训。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或专家独立建立合作计划和发展目标,定期开展分年度、分梯次、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引入新技术、新方法,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专家下基层,其工资仍由原单位承担。上、下级医院要为专家下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保障专家收入不降低,专家下基层执业的,其诊查费一律按三级医院标准收取。各单位深刻领会建设紧密型医共体的重要意义和目标内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发挥专家队伍的影响力,全面提升基层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 

  (三)多形式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医共体理事会制定了《个旧市紧密型市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力资源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计划从2020年5月份到2022年12月份分三个阶段推进市域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目标,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目前已开展第二阶段“努力建立基层初级医疗为主干,全科医疗服务为基础的分级诊疗模式”的工作。 

  一是医共体理事会牵头医院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创伤专题培训,共培训282名医护人员;进行脑卒中救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共培训114名医护人员;组建心脑血管救助站培训团队深入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带教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二是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求为导向,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通过现场培训教育、远程视频教育和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为上下级医院搭建学术交流及沟通的平台,加强专科人才培养和技术辐射作用,带动区域医疗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202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来自医共体成员,共12679人次。三是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到医共体内上级医院进修,截至5月份,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22名医务人员分别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和个旧市人民医院进修。 

  三、组织专家组成员到蒙自、元阳、红河等地开展不定期义诊,条件成熟的可以与当地医疗机构签署医疗资源协议并挂牌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政府扶贫办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及州卫健委工作安排,个旧市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元阳县人民医院和红河县人民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抽调10名医务人员(其中主治医师4名,高年资住院医师6名),组成两支医疗队,根据对口支援医院实际需求,选派麻醉科、妇产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等科室业务骨干到对口医院开展帮扶,并与受援医院签订《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责任书》,承担了受援医院的临床诊疗、教学和技术培训、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死亡及病例讨论等各种形式培训受援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驻元阳县人民医院医疗组为受援医院共接门、急诊患者1579次,住院患者1032,查房227人次,手术87人次(包括麻醉科麻醉),多次参与医院下乡义诊,并协助完成会诊工作;驻红河县人民医院医疗组共接诊门、急诊患者3365人次,住院患者2774人次,协助完成会诊65次,进行院内即科内专题学术讲座31次,培训人数179人次,开展新技术项目7项,参加义诊 11次,义诊人数截至526余人。通过对口帮扶,对提高受援医院的医疗技术,促进专科发展,改进医院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体现了个旧市人民医院在州内医疗技术力量的实力,展示医院技术特色及优势,对打造医院优质品牌,培养锻炼医务人员,与受援医院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逐步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总体要求。 

  四、面向州府扩大医共体影响,建议在锡缘路附近设立医共体名医馆 

  锡缘路位于红河大道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旁,正好是个旧与蒙自分界线,目前大屯新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2021年年底投入使用,我们将首先考虑把大屯新区中医医院建成一所集医疗、康复、养老为一体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以便向州府及周边县市扩大医共体的影响,吸引更多患者在个旧辖区内医疗机构就医。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建设由于受现行体制机制的影响,同时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抓手,虽然运行了一年的时间,但与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还有差距,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 

  (一)医共体信息化平台无资金来源,推进难度大 

  由于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仅限于本地和本单位实际需求和工作,导致系统之间、机构之间、临床与公卫等信息资源无法共享,不适应当前“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所以“信息化平台”是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支撑之一。建设“互联网+医疗”的医共体诊疗系统,除有利于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在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运用外,还可以调整优化全市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区域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与资源下沉。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预计需要投入经费3000万元左右(其中,前期投入约2000万元,其他可后期逐步投入)。由于各级财政无资金投入,仅靠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无法满足当前信息化建设需求。同时,目前系统只能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信息与市人民医院信息互通,市级二级医院、州三院还无法与市人民医院实现互联互通。 

  (二)体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突破 

  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建设由于受现行体制机制及人社、财政、医保等政策的影响,特别是我市辖区内公立医院主要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二类医疗机构中又存在财政拨款70%和50%两类单位,要实现“行政、人员、业务、财务、绩效”等统一管理还需要相关行政部门在政策上有所突破,财政上有所支持。再比如:由于受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基本药品目录的制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实用的药品品种数量与二、三级医院相差很大,已成为患者向下转诊的主要障碍之一,这个问题也是下一步要着力从政策上探索研究统一医共体内用药目录、统一药品采购机制等问题的关键环节,以保证下转患者用药连续性。 

  (三)市域外有序规范转诊转院仍难以实现 

  一是州医保局、州卫健委《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就医待遇政策的通知》只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县外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符合和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由80%调整为74%。”,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未做要求,所以未从政策层面解决市域外有序规范转诊转院问题。二是医保资金定额有限,加之无相应试点政策倾斜,外出就医人群随意性加大。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统筹支付共计4490.55万元(其中:省外异地统筹支付64.24万元;省内州外异地统筹支付806.66万元;州内异地统筹支付3355.13万元;零星报销统筹支付264.52万元),州内异地就医统筹支付占异地就医统筹支付总额的74.72%。三是丰富的医疗资源和便利交通给群众就医可选择性加大。由于我市紧邻州级行政中心,特别是大屯、鸡街、沙甸等北部片区乡镇直接与蒙自市比邻,群众就医相比到市区比较方便,直接导致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下降。2020年我市县域外就诊人次达10589人次,其中大屯(3577人次)、城区(2464人次)、鸡街(1525人次)、沙甸(911人次),主要流向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占比24%)、蒙自市人民医院(占比15.55%)、其他市域外医院(26.42%)。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0年8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共同印发了《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对全国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建设监测对象和方式、监测报送工作流程、指标内容、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市卫健局将按照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实际,继续向各级党委、政府、各级行业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进一步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不断提升全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一)抓紧开展医共体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医共体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是加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人事和绩效等实施有效分析和管理的前提;监测指标体系中县域内住院占比、县域就诊率、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占比等26个指标必须通过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后做到实时统计、自动统计,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要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基础上,做好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系统的互联互通,完成患者双向转诊服务,完成患者就诊信息和公共卫生信息的采集、记录,形成患者唯一ID为索引的终身健康档案。 

  (二)继续抓好“五大中心”建设 

  在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基础上,充分发挥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信息化平台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完成心电诊断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建设基础上,再分步实施远程影像、远程检验建设,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在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运用,强化市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辐射、医疗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的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实现市域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并逐步实现消毒供应中心信息化建设。 

  (三)有序规范转诊转院,实施分级诊疗 

  为确保转诊转院规范,在《医共体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基础上,组织人员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明确紧密型医共体内市、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医共体内部和市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建立医共体内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制定严格、规范的转诊流程,以便控制好市域外就诊人员,实现医保资金的结余留用。同时,由牵头医院抓好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质量监管,将传统的对单一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转变为对市域医共体的监管。 

  (四)继续推进人员统筹管理和柔性流动机制 

  一是推动专家下基层。进一步细化医共体内行政、人事、业务管理办法,积极推动专家下基层,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专家工作站,发挥上级医院人才、专科优势,对基层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帮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二是推进专业人员多点执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3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多点执业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员在紧密型医共体内多点执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合理约定执业形式、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待遇和报酬等,明确双方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三是落实公立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探索紧密型医共体内市属人员柔性流动机制,按照“关系不变、双向流动、市管乡用、乡管村用、能进能出、上下互动”的原则,统筹调剂分配和使用医务人员。四是探索紧密型医共体内市属人员招聘,对所需适宜人才由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招聘。 

  (五)积极探索人员保障激励机制 

  结合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现状、体制等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医共体人员保障激励机制。一是以理事会为整体,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二是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激励分配机制。按照《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要求,落实好 “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以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纳入绩效工资奖励”的“两个允许”要求,完善与紧密型医共体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保障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六)实施财务统一管理机制 

  持续完善紧密型医共体预算管理、内审管理等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在现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统一核算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与医共体财务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会计核算体系,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满足各上级部门和医共体的管理需要。 

  感谢你对我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生荣    18987349365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