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住建函〔2021〕41号
王芸、宋泳林等二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小区停车管理的建议》的第43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房管处已通知各物业公司对小区消防通道要划定“消防通道严禁停车”、“消防车道标识”、“警示标语”等提醒标识,在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的情况下,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商定利用小区空地和道路进行合理划线(带顺向停车箭头或标识)设置停车位,倡导业主顺向停车,规范小区公共车位停车秩序。
二、指导、督促各物业公司制定和完善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经小区业主大会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监督执行。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物业公司将认真履行制止、劝阻。
三、物业公司加强宣传教育。提醒有车业主自觉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文明行驶、有序停放,自觉维护小区秩序。
感谢你们对我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王忠伟 2125429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