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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1-11-30 浏览次数:

个住建函〔2021〕40号

  

宋泳林、汤文忠等二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金湖文化广场马路边设立临时智慧停车位的建议》的第41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金湖东路属于我市城市主干道,平均每小时车流量达2500余辆次以上,属于典型的混合交通结构,路口两侧商铺、住宅林立。因受到交叉路口车流量大的制约以及非机动车和人流干扰,局部存在排队、延误,甚至偶尔堵塞的现象,道路交通压力较大并存在安全隐患。因金湖文化广场附近已设置停车场,目前暂不考虑在金湖文化广场道路沿线设置停车位, 

  提案提到的“关于在金湖文化广场马路边设立临时智慧停车位的建议”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在今后的城市发展中,我局将根据规划、交警部门对交通需求及时调整,在金湖文化广场公路沿线设置停车位,缓解游客停车难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王忠伟  2125429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