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互动
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 个旧市人社局 | ||
---|---|---|---|
信件标题 |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出市外有何规定 | ||
内容 | 我女儿2020年通过“三支一扶”考入个旧市卡房镇下属事业单位,当年10月正式入职,两年后通过考核办理了入编手续,工作至今。因为我夫妻均年过50多岁,膝下只有女儿一人,想把女儿调回弥渡县工作。不知贵市对乡镇事业编人员调出市外工作有何规定? | ||
创建时间 | 2024-11-8 |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 2024-11-26 | ||
---|---|---|---|
回复部门 | 个旧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新招录招聘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5年内不得调动。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四项目”人员录用为乡镇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后,在“四项目”岗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同时,根据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调动)暂行规定》的通知(个办发〔2023〕14号)第十二条 乡镇行政空编数超过行政编制总数 10%的,不允许公务员转任、参加上级公开遴选或其他县市选调,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参照执行。针对您女儿的情况,需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可按当年调出人员材料提交时间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个旧市人社局 |
||
回复人 | 个旧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