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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 个旧市人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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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失业保险业务咨询 | ||
内容 | 您好,麻烦请问一下:员工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去办理失业登记然后领取失业金,针对这个时间有没有规定,就是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多少日之内要去登记才能领取失业金?超过时间就不能领取?有没有这方面的时间限制 | ||
创建时间 | 2024-05-8 |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 2024-0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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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个旧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自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也可直接在支付宝-市民中心-全国通办-失业金申领-领取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金申领界面申请,上传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和待遇领取银行卡信息即可。 若有需要,可致电联系我们0873-219719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个旧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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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个旧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