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城区函〔2021〕2 号
农工: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个旧市老旧小区管理的建议》的第47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个旧做为一个老工业城市,老旧小区较多,而兴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的居民小区,则普遍存在路不平、灯不亮、下水不畅、损毁严重、管理混乱等情况,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相对滞后,有效解决老旧小区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城区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并在日常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物业管理工作中,扎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密切的民生问题,切实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结合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的要求,通过强化每周五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保洁工作,清除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使社区的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善。二是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完成了选厂、五一、宝华社区等老旧小区的提升改造。有效解决老旧小区路不平、灯不亮、下水不畅、损毁严重、管理混乱等问题。三是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大物业、红色物业管理机制,目前以“粮食局职工宿舍”物业管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下一步促进老旧小区管理的措施
(一)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快基础设施更新步伐
1、提高小区的封闭性,增强社区安全性。符合封闭条件的小区,要尽快建设围墙或围栏,使之与外部街区隔离开来,对面积较大不符合封闭条件的开放式小区,可根据地理位置、道路走向,采取分割封闭的原则,建立封闭式小区,减少开放式小区数量。
2、推进基础设施改造,增强生活便利性。通过综合改造、封闭性改造等方式,为老旧小区安装小区大门、楼幢单元门、健身设施,建设门卫室,改造病害道路、排水管网、水电设施等配套设施,恢复小区绿化,规划停车位,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3、加快综合整治步伐,增强群众幸福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进程,把这一民生工程做实做细,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
(二)结合老旧小区实际,实施差异化物业管理
1、已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成立街道物业办依据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实施监督并予以规范。未建立自治组织的小区,配合建设部门指导社区在小区建立自治组织,为下一步规范实施社会化物业管理打下基础。
2、相对规模较大、资源较好、管理成本较高,并且未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配合建设部门指导指导社区在小区先期成立管委会,促成召开业主大会,确定采取自管、市场化物管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选聘物业企业或服务人员,签订相应合同。
3、相对规模较小、资源有限、管理成本较低的老旧小区。采取业主自管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模式,由街道、社区牵头成立管理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结合社区志愿者队伍巡防、社区网格化管理等资源实施业主自治。
(三)强化自治组织建设,提高小区自我管理能力
1、切实将自治组织建设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管理范畴。小区管理的主体始终是业主自身,要推进小区自治步伐,根据“谁出资、谁受益”社会准则,始终把提高小区自治率作为主要路径,把小区自治能力建设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引导居民广泛参与到老旧小区管理创新活动中,通过成立业委会或管委会、居民自治小组等自治组织,着力推进小区管理由“代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化。
2、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指导监督作用。街道、社区要联合实施投诉受理和联动协调机制,制定参与和监督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小区业主论坛、市民学堂等平台,加强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帮助居民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意识。
3、积极引进和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引进和培育社会中介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参与社会管理,发挥好他们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特点,为居民小区业主大会召开、业委会组建、换届提供各类咨询服务,指导小区自治组织采取民主协商方式决策小区自治事务。
感谢你们对我市老旧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永 2187256
个旧市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