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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城区街道 发布日期:2021-11-29 浏览次数:

个城区函〔2021〕1号

 

杨玲峰、李刚等二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建议》的第128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社区是由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居民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和重要内容,是现代城市的细胞和基础。城市社区的发育程度,直接制约着整个城市化的进程和现代化城市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因此,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城市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城区街道办事处,在今后的社区建设管理中,我们将结 合自身的工作职责,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社区建设的管理工作。  

    一、广开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在保证社区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型,通过大力发展家政服务、婚介服务、房屋中介服务等社区服务业,进一步强化社区自身的“造血”功能。要充分挖掘社区内部的各种资源,积极动员社区成员广泛参与,采取财政拿一点,驻区单位赞助一点,开发商无偿提供一点,有关部门捐助一点的办法,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实现社区建设投入的多元化。   

    二、理顺关系,实现自治。要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按照政社分开、责权统一、费随事走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和责任,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让社区有时间办自己该办的事。同时要抓好社区自治制度的完善,逐步建立健全社区成员大会、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完善社区决策、监督、听证和居规民约等制度,使社区成员都在制度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生活,使社区每一项工作都能真正体现民意、合乎民情、顺应民心。   

    三、营造氛围,增强共创共建意识。一是要通过社会新闻媒体、宣传栏、学校及形式多样的居民文体活动等方式教育、启发、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管理社区事务和参与社区活动,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变为社区居民的实际行动,使全社会广泛了解社区建设的意义,使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形成全民参与、共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社区的和谐发展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引导驻区单位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整合社区资源,加大支持社区建设的力度。三是要加强“社区型”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通过他们提高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共同参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四是要强化服务。教育引导居民发挥自身特长,把从事志愿服务作为居民的义务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来提倡,要有目的地引导、组织,逐步使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同时以居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通过服务凝聚民心,增强居民的社区意识,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提供保障,促其发展。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落实政治待遇,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使他们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为社区发展贡献力量。结合各社区的实际,规划建设公共活动场所和公益活动设施,通过提供便民服务,营造一个舒适、便利、优美、安全的社区环境,满足居民精神、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真正做到把实事办到家门口,温暖送到人心上。

    感谢你们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永   2187256   

 

个旧市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