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对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1-11-30 浏览次数:

个住建函〔2021〕42号

  

顾鹤林委员: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完善棚户区改造,做好政府惠民实事的建议》的第46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全面,致使有的群众不了解的问题。个旧属老工业城市,针对设施陈旧,功能不配套的老旧房屋,目前采取两种改造方式进行改造,自2011年开始实行城镇棚户区改造,主要对房屋的厨房及卫生间改造、外立面及屋面修缮、楼道内及单元门等外环境的改造,侧重点在室内改造。而老旧小区改造从2020年开始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不对厨房及卫生间进行改造,侧重点在外环境的修缮,室外配套设施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综合运用各新闻媒体、政府网站,采取在各社区张贴展板,发放棚户区改造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认可、支持棚户区改造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将这一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二、针对工期过长,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我们将加强督促,严格项目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施工人员、甲方代表、监理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各方的配合,统筹安排,逐项逐月分解工程量,明确计划。棚户区改造的大部分房屋比较零散,部分住户是租住户或是长期空置,我局加强与社区的配合,及时与长期在外居住的住户联系,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改造工程按时完工。施工期间,保障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保障道路通行,做到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做好扬尘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搞一方建设,造福一方群众。 

  三、针对改造过程中,施工质量不佳,施工人员态度不好及质量监管不到位,后续服务跟不上的问题。我局制定了棚户区改造工程定期例会制度,每月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社区人员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各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对十个标段改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做到先后作业衔接有序不间断。由于在棚户区改造施工过程中,部分墙体拆除、垃圾清运等劳务工作,施工单位是聘请临时劳务工进行,此类人员文化素质较低,也是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广泛听取业主们的意见,多站在居民的角度考虑,做好做实这一民心工程。在质量我们严格执行《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按照基建程序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控制质量,优化工期、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规范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技术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施工安全。 

  感谢你对我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王忠伟  2125429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