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对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五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个综执函〔2026〕2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15 浏览次数:

共青团个旧市委: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流动菜贩的建议》的第89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查处各类违章占道行为,对未经允许擅自占道堆放或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长期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把整治违规占道乱象、优化城市市容环境作为城市管理核心工作抓实抓细。针对青年路、朝阳天桥、解放路等路段及菜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突出问题,多措并举开展常态化整治。一是落实日常定岗巡查管控。每日安排2至3名执法人员,于早8时至晚22时,在青年路、朝阳天桥、解放路重点路段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劝阻流动摊贩占道摆摊、沿街商铺出店经营等违规行为。二是紧盯高峰时段专项整治。紧盯每日10:00-12:30、16:30-18:00占道经营高发时段,以及周末、节假日人流密集节点,组建专项整治队伍,对上述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清整行动,从严整治占道经营乱象。三是部门联动协同推进。一方面,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内部商户、摊贩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筑牢市场运营安全防线;另一方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青年路市场、朝阳天桥市场、新冠市场管理方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制定流动摊贩入市经营优惠政策,以政策红利引导摊贩规范入市经营,实现“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四是坚持柔性执法宣传引导。整治工作中始终秉持“教育劝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原则,现场向占道经营商户普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讲明占道经营存在的安全隐患与管理危害,以及入市规范经营的优惠政策;同时向过往市民宣传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经营商户、市民群众前往正规农贸市场合规经营、规范消费。

2026年5月20日至2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实地走访和电话访问等多种形式,向朝阳天桥农贸市场、青年路农贸市场、新冠市场、人民路金方农贸市场等开展全面调研。一是市场主办方正常经营面临困难。近年来受萧条市场经济影响,市场内摊位出租率下滑明显,目前摊位空缺达30%以上,最高时达到55%空缺率。有些农贸市场主办方当前收益下降甚至亏损,面对前期建设高额投资,现在高额租金、高额日常维护费等情况,市场主办方正常经营面临严峻挑战。二是实施惠民政策推动规范市场经营。目前各市场主办方为激活市场经营活力,推出各种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比如:朝阳天桥农贸市场收费标准不高,对临时摊位实行依量定价,对自产自销小商贩一般收取1至2元摊位费,长期固定大摊位每日收取10元摊位费,并提出积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市场外围流动商贩整治工作,愿意对周边自产自销农民只要开具身份证明,允许在划定的区域内免交3个月摊位费,对60岁以上自产自销的老人实行免除摊位费的优惠政策。另如:青年路农贸市场摊位费实行依量定价,针对商贩以倒卖盈利为目的交易商品数量多的固定摊位一般收取每日7至8元摊位费,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交易量少的实行免除摊位费。又如:新冠农贸市场推行“一引、二惠、三稳”惠民政策,在市场内规划特区给外来经营户免费摆摊1个月,派专人引导外来经营户入驻市场,同时帮助经营户解决实际困难,对于家远的、年纪大的经营户提供免费的仓库给经营户摆放东西,1个月过后愿意留在市场的经营户缴纳摊位费可适当给予优惠。三是市场高效健康文明营运受多方影响。参与市场行为涉及多方主体。比如,销售者(商贩摊主)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商贩摊主法治文明意识不高,一方面为竭力追求市场外集中人流,另一方面为省下摊位费,逃避农残检测,市场公平交易监督等行为,在市场外围沿路随意摆摊,形成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不文明的习为习惯。部分购买者共建思想意识不强,为图方便省事,在不考虑商品安全性和公平交易未受监督保护的情况下,仍然自愿与路边流动商贩达成交易,促成不文明或违法行为的产生。四是行政执法治理难效果差。市场主办方及部分市民认为行政执法力度有差距,执法中派出一些临时工缺乏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对口头劝告式的执法方式,缺少行政执法的震慑性。

针对以上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一是面对流动商贩治理难题,携手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开展联合普法行动。结合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分组包保定期深入市场,向商贩摊主开展普法宣讲和劝说引导工作,积极有效推进流动商贩的整治工作,全力推动营造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下一步,针对消费者高效健康文明共建思想意识不强的问题,将积极培育市民提升法治文明素养,着力开展宣教引导工作,向广大市民宣讲流动商贩源于无固定场所、无强制自检、溯源断裂、快检能力不足,存在显著的农残检测漏检风险,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积极劝说禁止市民与流动商贩的不文明交易和健康风险行为的发生。同时,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消费纠纷投诉举报维权监管职责,以案说法全力宣讲流动商贩带来的消费维权保障难的问题。二是坚持法治引领与执法为民,突出市场监管与关注民生相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与市场主办方沟通对接,共建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对市场内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秩序。强化法治共建,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召集市场主办方召开座谈会,通报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市场主办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共同研究问题整改,将法治要求转化为市场内部的“硬约束”,共同研判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 聚焦民生关切,畅通维权“绿色通道”,督促市场主办方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或配置“公平称”。对涉及民生的消费纠纷,做到快速受理、快速调解、快速反馈,切实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实施“阳光价格”公示,严格监管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指导商户规范使用标价签,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行为,确保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价格透明、公道。

同时,宝华街道办事处针对辖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小区出入口流动菜贩占道经营问题,全力配合执法专项管理。依托社区网格,做好前期宣传引导,组织各社区网格员、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告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相关管理要求,引导摊贩自觉服从执法管理,主动配合整改。在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错峰巡查期间,街道、社区积极协助做好现场群众解释、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反馈辖区摊贩动态、群众诉求。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日常巡查中发现占道经营问题,第一时间推送执法部门处置,常态化做好协同联动,共同维护辖区市容环境秩序。

感谢你们对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