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菁委员: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对我市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存在问题的建议》的第33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截至2026年4月30日,共有42家充电桩运营商在个旧市投资建设并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1.307亿元,已建成投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点)120个,总计871桩1328枪,总功率93557千瓦。其中交流电331桩336枪,功率2352千瓦;直流电540桩992枪,功率91205千瓦。部分自建自用充电桩暂无法统计,已基本能满足现有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目前,个旧市汽车保有量共112945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共10082辆,桩车比例为1:7.59。已基本能满足现有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老旧小区推进充电站(桩)建设困难是各地普遍存在的共性难题,因老旧小区电力负载过重、小区电力设施产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共同所有、小区封闭式管理、停车位属于业主私有、物业担心消防和安全问题、业主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等问题,建设公共充电站,企业投资意愿不强;私人车位建桩,因物业担心电力负载过重、消防和安全问题、业主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等,支持度不高。
关于补贴方面,我市2021年底前建成的公共充电桩项目已全部完成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累计发放充电桩补贴238.86万元。2022年及以后的项目,暂未收到上级要求申报补贴的文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倍增》文件精神,通过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提升服务效能、强化要素保障、产业生态重塑,推动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老旧小区方面,积极推动供配电设施改造,满足充电设施安装需求。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业主需求,在符合供电及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支持配合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充电设施电力接入报装服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感谢你对我市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