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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五次会议第84-2号提案的答复(个综执函〔2026〕3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15 浏览次数:

朱林、李双红等两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金湖小学、个旧市第四中学校门外流动小吃摊贩管理的建议》的第84-2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实,金湖小学、个旧第四中学地处原云锡公司家属区,辖区道路先天狭窄,通行空间有限。受周边原有市场关停影响,大量流动摊贩缺乏固定正规经营场所,普遍选择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7:30-8:30、17:30-18:30),扎堆在学校大门、周边小区出入口及人行道两侧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导致片区人车混行,通道阻塞,存在安全隐患。针对以上问题,通过实地走访摸排,分析研判管控重点,采取“高峰定点值守、平峰动态巡查”的错时勤务模式,疏通校园周边通行脉络。一是强化高峰时段定点值守管控。实行“提前到岗履职、延时撤岗收尾”的工作机制,在每日学生上下学关键高峰时段,提前统筹调配执法力量,驻守学校主出入口、周边重点路段及关键点位,开展前置巡查防控、现场违规劝导清理,对违规占道经营摊贩做到立查立清,守住高峰时段通行秩序;二是落实平峰时段动态巡查覆盖。除高峰值守时段外,安排机动巡查组,对周边区域开展动态巡查,坚持“发现一起、劝离一起、清理一起”,防止摊贩扎堆占道、游击经营乱象反弹回潮,疏通道路通行空间。

由于学校周边占道经营成因复杂,往往伴随无证照经营、食品安全难保证、扰乱治安交通等复合型管理难题。加之摊贩流动性大、反复性强,单一部门执法后易出现“你来我走、你退我返、整治即停、撤守即乱”的治理顽疾,单纯依靠事后驱离、末端整治无法实现长效根治。对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发挥“吹哨报到”工作机制作用,深化与金湖街道、属地社区及各职能部门的联勤联动。一是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明晰各部门监管职责,凝聚执法监管合力。聚焦流动占道经营、交通拥堵、食品安全等各类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协同管控、源头治理,综合运用劝导教育、现场劝离、依规处置等多种方式,破解校园周边秩序管控难题,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压实属地共管责任。在整治期间同步开展文明秩序劝导,联合街道、社区共同开展对流动摊贩的法规宣教,推动学校加强对学生不购买流动摊食品的教育引导,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力量互补,形成“执法管、属地疏、学校教”的闭环治理链条,实现长效管控。

同时,结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一步开展的城管进社区主题活动,走访校园周边小区住户、沿街商户、流动摊贩等各类群体,广泛征集民情民意、梳理群众诉求,把握群众需求,同步加大市容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文明规范经营理念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营造良好城市治理氛围。一方面依托辖区小区楼栋、沿街商铺、人流密集点位,通过张贴宣传通告、现场面对面宣讲等线下方式,向摊贩、商户及市民群众普及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及违规经营危害,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另一方面联动社区线上线下双向发力,线下用好小区公告栏等宣传阵地,线上依托居民微信群等宣传平台,推送市容管理政策、秩序管控要求、便民服务举措,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自觉遵守市容管理相关规定,主动规范经营行为、配合执法管控,引导市民群众文明有序消费,自觉抵制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商户守法规范经营、群众主动配合监督、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氛围。

市公安局按照职责,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维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作为公安部门一项最重要政治责任,主动配合市场监管、教体等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校园餐”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积极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网”。2026年以来,共破获涉食品领域刑事案件23起,紧盯校园食品安全及肉制品等领域,联合教体、市场、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深入辖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38次,出动警力149人次,检查学校食堂、集中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超市等场所100余家,召开联席会议5次,核查涉校园食品安全线索3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法治宣传42次,发放、粘贴食品安全宣传资料600余份。一是严厉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进一步加强部门间联动协同,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优化双向移送、联合督办、技术支持等流程措施,不断增强执法合力,立足公安环食药侦部门侦查打击职能,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规律特点,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制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安全标准和假冒伪劣食品犯罪,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暗访抽检,健全完善抽检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受理行政部门移送案件线索,认真核查校园食品安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线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多渠道获取涉校涉生食品案件线索,通过主动出击、靠前作战,组织精干警力快侦快破校园食品安全案件,做到循线深挖,上查来源、下追流向,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二是联合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风险隐患。联合市场、教体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学校食堂、集中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区域,饮用水、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半加工食品等重点品种,以及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加工制作过程、分餐配送等重点环节的风险隐患,对流入学校的问题食品,第一时间通报市场监管、教体部门和学校,配合做好清缴下架工作,防止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现实危害。三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结合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夏季行动等专项行动及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活动,联合市场、教体等部门深入校园及校园周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创新实践推动群众的警示教育工作,通过真实案例剖析法律条文,将抽象的法理转化为生动的故事,切实增强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规范流动摊贩经营行为,立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将采取以下措施,强化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监管。一是严格备案管理,把好经营主体准入关。如相关部门将流动摊贩规划到划定区域、指定地点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有关办法出台后,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食品摊贩提供相应材料的前提下予以备案管理。食品摊贩取得《食品摊贩备案卡》后,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划定的经营区域、设定的经营时段开展经营活动。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纳入备案管理的食品摊贩,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对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按要求配备防潮、防尘、防蝇、防虫等设施设备,是否保持经营场地环境整洁卫生,餐饮具和盛放容器是否进行清洗消毒,烹调工艺和操作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流动摊贩制售食品质量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