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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个民函〔2026〕10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15 浏览次数:

郭俊兵代表:

你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老年人照料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第151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压实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管控体系

严格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全面抓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个旧市民政局严格督促养老机构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强制性建设标准,严禁老年人照料场所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开展违法建设、装修改建等行为。建立民政、消防等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老年人照料场所实施全流程、全过程监管,规范消防设施布局、配齐达标消防设备,重点完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分隔设施及无障碍疏散通道,切实适配老年人逃生避险需求。同时,结合我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实际,聚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卫健、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长效机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每季度开展全覆盖联合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问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现场反馈、台账登记、限时整改、专人督办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地见效。2026年1—6月,全市累计开展养老机构安全联合检查2次,累计排查出消防安全问题25个,整改完成17个,整改率68%,实现全市16家养老机构全覆盖,有效压实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强化投入保障,提升物防技防能力

持续加大养老场所安全防护投入,完善应急安防物资配置体系。投入148万元为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展消防安全设施提升改造。目前,我市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配备齐全,规范配备便携式灭火器、破拆工具等初期应急处置器材。在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中,重点检查应急物资是否按标准摆放、定点存放、专人管理,督促机构定期开展物资盘点、检查与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老化、失效设备,确保各类器材性能完好、随时可用,能够充分保障值班人员在突发火情时,具备安全开展初期火情处置、应急自救与现场管控的完备条件,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初期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防控基础。同时,积极谋划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对居家养老的独居老年人群体,争取为其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切实提升独居老年人居所火灾预警和防范能力,有效弥补居家养老消防安全短板,积极配合市消防救援部门做好日常监管与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实有成效。

三、抓实宣传演练,筑牢长效安全防线

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队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26年以来,组织养老机构32人次参与州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培训,选派9人次报名参加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局联合开展的云南省养老领域消防职业鉴定专场考试,持续提升养老从业人员消防专业能力。扎实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上半年联合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1场,覆盖从业人员60人次,有效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下一步将加强与市消防救援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支持,联合制定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分层分级培训计划,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分批次、系统性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持续强化其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火灾隐患排查、初期火情处置及应急疏散组织等实操技能,着力打造一支懂安全、会应急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队伍。

四、健全内部监督,织密常态化监管网络

建立常态化值班抽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对全市养老机构应急值班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应急响应及时。健全完善个旧市养老机构“内部吹哨人”制度,细化多元举报通道、线索分级核查等配套工作细则,补齐养老机构内部常态化监督短板,实现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欺老虐老等各类风险隐患早发现、早上报、早整治,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养老服务安全监管体系。

感谢你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民政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