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

个自然资函〔2024〕3号

杨国庆、李庆文、李冉茜、汤春雨、张婷等五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变原大红屯公司部分建筑结构,便利大屯小学学生出行的建议》的第134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地块权利人为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我局多次积极协商,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已同意设置通道,方便大屯小学学生出行。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蜂军 151/2616/2572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