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自然资函〔2024〕3号
杨国庆、李庆文、李冉茜、汤春雨、张婷等五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变原大红屯公司部分建筑结构,便利大屯小学学生出行的建议》的第134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地块权利人为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我局多次积极协商,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已同意设置通道,方便大屯小学学生出行。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蜂军 151/2616/2572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