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6 浏览次数:

个自然资函〔2024〕12号


李春梅、马宏等二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明确解决返给大屯街道团结社区预留地问题的建议》的第69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滇南中心片区(包括职教园区、红河州第一中学、滇南中心医院)于2018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决定进行征地,大屯街道按要求召开了征地听证会和征地工作会议,随后开展征地工作。建议中提出的预留地问题,按照现行政策,全州各县市已不再实行预留地政策。

原已答复给予预留地政策的,我局将按照当时政策逐步落实,以后的与现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符的将不再执行预留地政策。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崔浩 187/8828/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