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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工信局 发布日期:2022-10-18 浏览次数:

个工商信函〔2022〕10号

罗家能、张婷等二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居民生活区管理的建议》的第216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企业方面情况

  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始建于1958年,是个旧市所属国家中二型企业,地处蒙自市雨过铺镇观音村(土地属蒙自市)。由于企业设备老化,生产成本高,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长期亏损,2007年12月29日由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政策性破产,2009年12月破产工作全面终结。

  二、生活区住房方面情况

  企业破产终结后,职工住房没有出售给购买方企业,企业职工居住在原厂生活区的(公房)住房产权属国有资产。生活区住房510套其中:房改售房(私房)378套、公房132套,住房多为60至80年代所建砖混、砖木结构不配套平房或简易楼房,存在安全隐患。由于企业破产多年,大部分人员都已到其他地方谋职居住,截至2022年6月排查统计,现目前实际居住在厂里的住户约125户(公房37户,私房88户)。

  三、生活区物业管理方面情况

  2008年9月26日由云南振兴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竞标方式购买(在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明确写明第十五条特别约定中第7点:买受人承诺保障原厂生活区职工的用水、用电正常供给,可按市场模式运行,并且在购买时接受了市政府委托无偿代管生活区任务,这是购买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必备条件之一),从购买起云南振兴集团正式接管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该公司及时成立物业管理部门对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进行管理至今。

  2017年云南振兴铅业有限责任公司到个旧市工信局反映生活区代管一事,称现物管成本过高难以维持,不再进行代管,鉴于此情况,我局多次与云南振兴集团公司领导进行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10月该公司在无任何结论的情况下正式停止对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物业管理,为此,我局多次与云南振兴公司进行协调,同时形成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土地权属管理方面情况

  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地属蒙自市雨过铺镇行政管理区域,我局多次与雨过铺镇政府协商反映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卫生管理的问题,但均以属个旧市属企业其暂不能代管为由,拒绝将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纳入其行政管理保洁范畴。

  五、办理情况

  针对第216号建议所涉问题,结合我局近年来协调解决该片区住户住房及物业管理诉求及问题工作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如下:

  1、已经出售给职工的住房,按照私有住房的规定,私有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由产权人自己负责。按市住建局2022年5月17日对第21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个旧市高压电瓷厂在90年代开始房改售房政策时,在市房管处办理了职工房改售房部份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房管处已于2018年4月将所有房屋登记资料全部移交蒙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第216号建议中所涉问题在后续处理过程中,个旧市住建局也将继续予以协调配合解决问题。

  2、对于居住在国有公房的住户,政府为解决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公房)住房存在的实际困难,已于2011年优先安排了456套廉租房指标,建筑面积22800m2,逐年解决6户国有政策性破产企业(含高压电瓷厂)居住在危房中的职工(公房)住房问题。并于2011年年末、2012年初,在个旧市鸡街镇泗水庄(鑫联环保公司内) 建盖廉租住房120套和原个旧市磷化工总厂生活区内建盖廉租住房336套,整个工程项目于2014年6月全面完工,按照市政府安排优先解决6户国有破产企业职工,8月份开始分配入住。结合我市廉租住房相关规定,6户国有破产企业职工符合条件的(公房)住户申请都可以分配到廉租住房中居住。截至目前,原高压电瓷厂(公房)住户已申请分配26户(入住在原个旧市磷化工总厂生活区建盖廉租住房内),其他住户以生活及工作不方便为由,暂不愿意搬迁到磷化工总厂廉租房居住。针对6户国有破产企业职工符合条件的(公房)住户申请入住廉租住房工作至今还在开展,原居住在国有公房的住户,只要符合个旧市保障性住房分配条件,根据个人意愿,结合每年公示的情况,可以向市工信局提出申请保障性住房和办理入住手续。

  3、从云南振兴集团公司停止对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物业管理以来,为维护稳定,从2017年至今,我局每年从并不宽裕的市财政预算局办公经费中筹措资金,主动承担起了解决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每年的生活垃圾、厕所卫生清运,高压电瓷厂住户发现生活区垃圾和厕所需要清理时,住户代表会告知垃圾和厕所已满需要进行清理,另外不定期到高压电瓷厂生活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相关资质的部门进行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累计筹资支付该生活区生活垃圾、厕所卫生费用10余万元。

  4、第216号建议所提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生活区的问题在我市大中型国有改革改制企业后普遍存在(原个旧市化肥厂、市磷化工总厂、市搪瓷化工厂等等),同样存在生活区管理问题,我们也深知,如果此类事件处理不当,将会给居民生产生活、社区基层治理带来极大不便和安全隐患,也会造成负面社会影响,近年来我局已多次研究并专题形成文件向市委办、市政府报告。按2022年7月6日大屯街道办的协办意见:已将原个旧市高压电瓷厂居民生活区,作为个旧市大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之一,上报市住建局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解决隐患整改问题。今年,第216号建议的办理,我局结合全州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同多部门及大屯街道,认真排查、仔细梳理,并将情况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多部门共同推动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市国企破产改制后遗留的居民生活区实际问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全锐 18287042724

 

  个旧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