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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2-10-20 浏览次数:

个人社函〔2022〕15号

潘见波代表: 

  你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发放生活补贴规定条款的建议》的第220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云南省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为省级资金,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等政策的具体内容均由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县市人社部门贯彻执行。目前政策内容较之2014年、2018年有部分调整,最新政策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21号)执行,政策明确: 

  (1)就业见习对象扩大为省内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本省16-24岁失业青年; 

  (2)就业见习期限为3至8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目前为: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政策执行期限(受理期限)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 

  2020年8月1日,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吸纳13名高校毕业生参加8个月的就业见习,于9月1日提前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其中2人于11月解除合同,按照红政办发〔2020〕16号文件要求,“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累计拨付13人94个月就业见习补贴共9.4万元。2022年暂未收到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就业见习招募计划。 

  根据政策要求,就业见习补贴对象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均属于“未就业”人员。因此,已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属于“已就业”状态,不在就业见习补贴范畴,针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补贴政策以上级部门制定为准。 

  感谢你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向维阳  2122422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