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政函〔2021〕19号
梁辉等五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全面治理个旧湖周边和市区餐饮排污等问题的建议》的第243号提案,已转交个旧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餐饮油烟管理
一直以来,城市餐饮油烟都是困扰我市城市管理的难题。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始终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思路,抓实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攻坚战。
2021年7月,经市委、市政府酝酿,为有效控制城市油烟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居民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个旧市实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个旧市城市餐饮油烟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个政发〔2021〕31号),明确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联合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文旅、公安等部门,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和社会生活噪声。同时,在违法事实认定、执法力度上有所加强。
二、开展专项行动,严格执法检查
根据《云南省“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净餐馆”“管集市”专项办〔2021〕1号),个旧市推进爱国卫生“净餐馆”专班对个旧市城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围绕“干净、整洁、安全、放心”目标开展整治工作,力争完成城区1254家餐饮服务单位达标复评工作。
2021年4月27日,个旧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印发《转办件办理交办单》(个督字〔2021〕42号),由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个旧市城区街道办事处配合,抽调35名执法人员,对吉安街片区、金湖周边等重点片区餐馆,开展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吉安街片区及金湖周边区域,共有餐饮企业66户(其中停业3户:粤元湾餐厅、十号楼宾馆、船舶餐厅),均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吉安街片区及金湖周边区域66户经营户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64户,并按要求定期清洗维护。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户(清真风味园、陈鑫源餐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商户,根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每户罚款1000元,并督促商户处罚当天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同时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台账记录。检查中,现场未发现有经营户或个人将泔水排入雨水管网,但部分生活污水下水道井口有餐厨剩余物残留痕迹。个旧市环卫处自4月28日起,增派2辆大吨位餐厨垃圾收集车,加大城区收集频次,确保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对重点片区巡查力度,杜绝乱倒泔水现象出现发生。
个旧市加强对餐厨剩余物的处置力度,在大屯片区依托企业建设餐厨垃圾有机废弃物资源化治理项目,可日处理70吨餐厨剩余物。目前,项目正在试运行阶段。同时,市住建局正在抓紧前期调研,制定《个旧市餐厨剩余物管理办法》,待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经过各部门通力协作,我市空气质量较上年有小幅度提升。2021年1-6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96.6%,比去年同期上升0.6个百分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针对城区餐饮业的监管治理力度,对餐饮业的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常态化巡查,督促商家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和维护并做好登记。
二是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餐饮业业主、商家及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引导餐饮业业主、商家及从业人员自觉学法、遵法和守法。
三是尽快出台《个旧市餐厨剩余物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个旧市城市餐饮油烟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个政发〔2021〕31号),加强执法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沈旭东,联系电话:13988066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