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住建函〔2021〕37号
张跃辉、李建德、卢玖燕等三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建立立交桥的建议》的第30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街路口和百货大楼路口均属于人民路,在上下班高峰时,因受到交叉路口车流量大的制约以及非机动车和人流干扰,存在排队、甚至偶尔堵塞的现象。
为缓解堵塞现象,目前人民路设置为单行道,该路段的两个十字路口安装了红绿灯,以确保该路段的安全畅通。提案提出的“在新街路口和百货大楼路口建立立交桥”的建议,百货大楼路口靠图书馆一侧,新街路口北侧,均不具备建立交桥的条件。
提案提到的“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建立立交桥的建议”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在今后的城市发展建设中,我局将根据规划、交警部门的意见,在条件成熟时在新街楼口或百货大楼路口建立交桥,减少行人对车辆的交会影响,有效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上述路口的通行能力。
感谢你们对我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王忠伟 2125429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