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林草函〔2021〕3号
陈雪梅委员: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湿地公园候鸟保护的建议》的第57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
一直以来,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工作,把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部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四个意识”,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要求,切实要求市林草、水务、大屯等相关部门、街道认真抓好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不在我市行政辖区)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工作。
二、大屯海被列入《个旧蔓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核心区。
为贯彻“保护性开发、可持续利用、适度建设、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大屯海等个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经红河州委、州政府和个旧市委、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6月3日下发了《关于个旧蔓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云政复[2013]44号),同意《个旧蔓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30》。在该规划中,明确将大屯海景区及大屯海水域范围列入核心景区。《规划》规定:第一,核心景区内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划限期迁出。(2)与景区保护无关的一切机动交通工具均不得进入该区域。(3)核心景区内允许设置和建设科学、环保、绿色、安全的交通游览设施,但设施的选址应以不破坏景区原生态环境为原则。在今年6月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的《个旧蔓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订(2013-2030年)》中,再一次明确将大屯海景区及大屯海水域范围列入核心景区。另外,我市在湿地保护工作当中,也不断加大对大屯海的保护力度,强化大屯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监管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大屯海湿地自然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三、大屯海被列入红河州“三海”保护管理条例名单。
为依法加强大屯海(含中海)、长桥海、三角海的保护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红河州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3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 长桥海 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规〔2020〕3号),正式出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州人民政府和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建设生态湖滨带和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第二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三海保护管理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并做好畜禽废水和粪便的综合利用工作,防治三海水体污染;第二十三条规定: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等措施,恢复、保护三海径流区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第三十一条规定:擅自捕猎省重点保护或者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罚款。该办法的出台,对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湿地公园候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将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四、大屯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正在有序推进。
按照《大屯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个旧市境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市将实施生态湿地工程(面积435.35亩)、 湖滨带驳岸工程(总长10.23公里)、环湖绿廊工程(面积约138亩)、内湖水域工程(面积约56.38亩)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目前,生态湿地工程由于项目选址涉及蒙自军分区土地(约占324亩)。经个旧市人民政府与蒙自军分区协调,蒙自军分区答复如下:目前正在开展军改工作,待军改工作完成后,再将该土地移交地方政府。为保证生态湿地建设的整体性,同时考虑生态湿地内的水处理工艺连续性的特点,无法分开实施,剩余约111.35亩土地待涉及军分区地块交由地方后再统一实施。下一步,我市将积极跟进蒙自军分区的军改工作,争取尽快实施该建设内容。
五、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一)我市林草部门结合保护实际,安排部署了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在辖区内认真组织开展候鸟护飞行动,严厉打击伤害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候鸟大规模迁徙季节中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在候鸟等野生动物迁徙路线、夜栖地、取食地、越冬地等区域加强巡查力度,达到“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巡护监测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二)认真组织对候鸟等野生动物巡护监测。市林草局依据各乡镇(街道)长期监测的情况,科学制定本地区年度巡山清套清网计划,全年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乡镇(街道)林业部门力量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廊道和潜在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将巡山清套清网作为一项持久的、常态化的工作来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彻底清除辖区内的猎套、猎夹、网具、陷阱等猎捕工具和设施。尤其是针对自然保护区、公益林区、大屯海等区域,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全力维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安全。(三)持续做好候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市林草局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设置观察点、巡查路线和监测样地,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和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走廊带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将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严密监测本区域野生动物种群动态,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做到监督措施、管理措施、工作措施三到位。(四)加大宣传力度。在每年的“爱鸟周”及“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期间,市林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区人员密集场所和各乡镇集贸市场等地,利用横幅、宣传标语进行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宣传,通过向市民发放宣传图册,大力宣传国家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摒弃滥食、捕猎、买卖野生动物等歪风邪气,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良好氛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提供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2021年2月1日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市林草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联合开展了宣传活动,向广大村民宣传以前的鹩哥、画眉、红嘴相思鸟、银耳相思鸟等笼养观赏鸟已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要上报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才可以利用、饲养,否则将涉嫌违法。
感谢你对我市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饶宇 13988006186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