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财函〔2021〕8号
高苡珈、王佳、王敬云等三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团干部待遇的建议》的第63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缓解乡镇财政困难,提高乡镇财力水平,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我市制定出台了《个旧市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办法》(个政办发〔2021〕21号),在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下,乡镇收入基数明显下降,乡镇(街道)组织收入压力显著降低,乡镇支出压力大幅减轻,乡镇财政困难将得到有效缓解。建议各乡镇(街道)根据财力情况,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原则,结合自身职能和管理需要,统筹所有财力科学合理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将基层团干部待遇经费按照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每人每月100元、村小组团组织负责人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纳入乡镇年初预算,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提高。
感谢你们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晓 0873-8870032
个旧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