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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11-29 浏览次数:

个财函〔2021〕5号

  

杨新梅、马月红、马立宾、李仲平、武树清、马方慈、马黎庆等七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新调整乡镇财力管理体制的建议》的第42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起实行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运行四年来,在增加乡镇可用财力及减轻乡镇刚性支出压力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乡镇收入方面,全市乡镇税收收入占全市税收收入比重由2017年的36%增长至2020年的45%,年均增长8.3%,乡镇收入稳步提高。二是市级承担支出方面,2017年至2020年市级承担的全市各乡镇各类经费支出共4.8亿元,切实保障了乡镇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但体制运行四年来,也逐步显现出部分乡镇收入基数过高,乡镇增收潜力不足,乡镇可用财力难以弥补其承担的刚性支出需求等问题,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行面临新的挑战。 

  针对上一轮乡镇(区)体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级领导亲自带队对部分乡镇(街道)现阶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了调研。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多次征求并听取了9个乡镇(街道)的意见,形成了《个旧市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办法》(审议稿),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由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个政办发〔2021〕21号),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新一轮体制按照大稳定和小调整相结合的原则,保证乡镇(街道)既得利益的同时兼顾公平与激励,充分发挥体制导向作用。新一轮体制在稳基层,缓解当前乡镇(街道)财政困难方面主要作了以下调整:一是乡镇收入基数明显降低。收入基数由四年最高完成数变为以四年税收平均完成数核定,乡镇(街道)收入基数较继续执行上一轮体制降低0.7亿元,总体降幅为19.4%,有效缓解乡镇(街道)组织收入压力。二是收入分配模式更加注重公平。由仅对超收部分进行分享的方式变更为“固定基数奖补资金+超收奖补”,既能有效调动增收潜力较弱、经济发展水平较差的南部乡镇完成收入计划数的动力,又能充分体现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实绩。三是调减乡镇(街道)支出责任。在上一轮体制的基础上,将在职人员综合绩效考评奖励、村(社区)人员绩效奖励调整由市级全额保障,专业扑火队员及派出所辅警工资、丧葬抚恤费等由市级保障,经测算,每年为乡镇(街道)减轻支出负担约0.15亿元,市乡两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更加合理,有效减轻乡镇财力收支压力,更好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叶澄  0873-8870059 

  

个旧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