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民函〔2021〕16号
何睿、张琼辉、尚秀琼、李燕等四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落实社区工作者职工医疗保险待遇问题的建议》的第67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州党委近年来关于落实社区干部待遇的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干部激励机制,稳定社区干部队伍,为城市党建工作提供人才保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个旧市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发了《个旧市关于调整社区干部社会保险补助方式的方案》的通知(个组联字〔2020〕5号),并已经贯彻落实。
个旧市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基数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建立个人账户,但缴纳的医保费用相对较高,目前政府还没有能力为社区职工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暂时先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续政府相关部门会积极研究为社区工作者购买城镇职工医保。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