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福生委员: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造个旧市大屯镇麦塘村小组老年协会的建议》的第150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级老年人活动室是老年人沟通、交流、学习和文体娱乐的公益设施,是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阵地,是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场所,也是建设和谐文明新农村的内容。近年来,我市把老年人活动室建设作为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组干部的重视努力下,采取村民出工投劳筹一点、村组出一点、乡镇政府投入一点、市老龄办补助一点、市相关部门支持一点的“五个一点”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加快了我市基层老年协会活动室建设步伐。你提出的希望能建设起铜冲小组老年活动中心,经我局与市财政局协商,鉴于市级财政目前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决定将你们要求补助资金情况转报州民政局尽力争取项目资金,已于5月7日将《个旧市民政局关于大屯镇龙井村委会麦塘村小组老年活动室建设经费补助的请示》(个民字〔2019〕8号)转报州民政局。2019年7月,《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19〕29号)下达了大屯镇龙井村麦塘村小组老年活动室建设资金10万元。
建议该村一是积极主动向镇政府汇报,将老年人活动室纳入市委组织部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建设的项目,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个旧市2017年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组字〔2017〕49号)。二是按照一室多用、交叉活动、综合利用的原则,把老年人文娱活动、体育活动、残疾人活动、妇女活动、共青团活动、科技培训、居家养老服务等纳入活动室建设内容,并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一定的建设资金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是今后农村老龄工作的发展方向,各级都比较重视,你村应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相关准备工作,加强与镇民政所的协调沟通,适时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感谢你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