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航、张波、李正华等三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适当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的第69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十分重视村组干部待遇问题。今年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财政局、个旧市民政局和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个旧市提高全市村(社区)干部及村(居)民小组干部岗位补贴方案》,对村组干部的岗位补贴进行大幅度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高村组干部待遇保障标准
村委会书记、主任“一肩挑”3078元/人·月,村党总支书记2565元/人·月,村委会主任2350元/人·月,副书记、副主任、村监委主任2000元/人·月。
二、落实村民小组支部书记、小组长误工补贴
取消原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补贴标准,按照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400元/人·月,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一肩挑”的6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
三、提高村组干部绩效考核奖励金
一是取消原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和政策,按照31,000元/ 个(村委会)·年的标准执行。二是社区保持现执行标准,暂不作调整,按照10000元/个(社区)·年标准执行。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奖励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政策保障方式,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并视全市财力情况,部分或全额予以保障,保障比例参照当年行政事业单位奖励政策保障比例执行;将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按照现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划分市级与乡镇支出责任,市级按照:贾沙乡、保和乡60%,其余乡镇50%予以保障,剩余部分由乡镇承担支出责任,以激励乡镇积极发展财源建设。
四、落实村组干部养老保险补助
以先缴费后补助的原则,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职村委会干部、社区干部,每年缴纳1000元及以上档次的,按照600元/人·年给予定额补助。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