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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民政局对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个旧市民政局 文号:个民函[2019]16号 发布日期:2019-09-06 浏览次数:

马晓江代表:

  你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解决原老乡政府办事处干部待遇问题的建议》的第67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各级党委、政府一直关心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待遇问题。对符合条件的老村干部均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并且在2019年再次提高他们的待遇。2019年4月4日,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财政局、个旧市民政局和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个旧市提高全市村(社区)干部及村(居)民小组干部岗位补贴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其中就已经对原老乡干的补贴作出明确调整,落实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具体的措施是:

  一、保障范围:全市村级体制改革前离任村干部61人,其中: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老乡干部)30人,原村公所(办事处)部分解聘干部(老村干部)31人。

  二、保障标准: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老乡干部)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50元/人·月。原村公所(办事处)部分解聘干部(老村干部)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0元/人·月。

  感谢你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