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立宾等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沙甸区关于提请审议加大对沙甸特色肉制品加工业产业扶持和美食文化活动支持的建议》的第74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沙甸特色食品加工业的发展,是我市沙甸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个旧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沙甸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个旧市沙甸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为发展沙甸特色食品加工业,推动沙甸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积极支持沙甸特色食品加工业的发展
为积极支持沙甸特色食品加工业的发展,我市将民族风味肉制品加工业作为个旧轻工产业园的核心主打产品,不断将产业做大,将园区做强,把提升肉制品及风味食品的商品化程度作为一项关乎产业发展质量和提升产业附加值的重要工作来抓。鼓励企业加快肉制品及风味食品向精品化、方便化、即食化方向发展;加强产品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加强产品的包装设计,增加产品的文化内涵,大幅度提升产品的“颜值”,增加产品的附加值。目前,个旧轻工产业园已完成征地574.3889亩;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可研、水保、环评、矿覆、地灾评估、地质勘查等前期工作;完成标准厂房、道路、场地平整项目的施工设计。2015年已申请得老工业基地专项改造资金700万元,用于个旧轻工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集中孵化、培育沙甸特色民族食品行业。目前预先建设面积为4408.56平方米的A4栋标准厂房,作为发展食品加工产业的样板房开展民族特色食品加工行业的招商工作。
二、建立示范区,做好示范引领
沙甸区公所采用“牧业公司+合作社+大户”的模式,建立核心示范区,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育苗种、开发市场,按照“五统一”(即统一牛种、统一技术、统一防疫、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方式,在做好示范和销售的前提下,在周边地带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有实力的养殖大户,最终实现公司稳健发展、合作社不断壮大、村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并为产品深加工提供安全优质的原材料。同时把牛粪、牛尿经科学处理后作为农家肥施种玉米、青草,然后做玉米青贮饲料喂养牛,达到养殖循环经济,提高养殖质量及经济效益。
三、加强技术服务,推动产业科学、规范化养殖
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一直以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养殖技术服务和动物疫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应用和推广为重点,提倡、指导养殖场(户)科学规范化养殖。2013年至今,相关领导和技术人员多次到个旧市沙甸川欣养殖有限公司、个旧市沙甸好牛食业有限公司等肉牛场,对规划、布局、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牧草种植等多方面给予技术指导和建议。
四、依托电商平台、拓展产品市场
利用“互联网+”做大做强食品产业,组织沙甸地区的电商经营者开展培训,邀请专家级电商管理人及创始人进行授课,对相关产品进行精深研发包装,形成了适宜网销的特色商品。在调研摸底和广泛动员电子商务发展主体的基础上,积极挖掘和包装了一批网销主推商品,确定沙甸区为民族特色电子商务发展主体区域,确定油淋干巴、油淋鸭、沙甸糕点、沙甸烧烤等清真食品及穆斯林服饰、民族工艺品、银饰等为主推产品。同时,为使沙甸区电商经营企业(个人)能够享受到省、州对工业、农业、商业和旅游业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网上销售的相关补助政策,对当地电商经营户抱团组建公司事宜进行实地调研,并鼓励企业将沙甸本地经营清真食品、服饰、民族工艺品的企业(个人)进行融合,组建统一公司,将经营业绩做大,相关职能部门将积极为公司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
五、积极搭建“银、政、企”沟通平台,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针对信贷资金支持的问题,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搭建“银、政、企”沟通平台,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一是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信贷机制。选择实力强、信用好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出资入股个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充实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完善贴息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建立健全对绿色信贷的贴息、担保机制,推动绿色信贷业务积极开展。
二是利用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合作平台,帮助食品企业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破解企业因担保和抵押不足而面临的融资困境。
三是设立工业信贷引导资金。充分发挥省级、州级、市级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效应,进一步加大“惠企贷”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银政企业沟通机制,引导银行支持我市食品加工企业通过“惠企贷”融资,同时积极组织企业申请省、州“惠企贷”,尽力缓解企业融资难。
六、政策引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在项目资金政策支持上,积极帮助食品加工企业在项目技改、新产品开发和就业培训等方面向上争取支持,积极争取省级就业专项资金重点向红河州倾斜的部分全部用于沙甸地区就业扶持和各类就业培训工作。对符合工业转型升级重点方向和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省、州、市三级合力给予扶持,单个项目三级扶持资金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省级最高可给予500万元,州级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300万元扶持,市级从产业扶持资金中给予200万元专项安排)。对沙甸地区蔬菜基地及农业基础设施、肉牛养殖等项目,争取州级有关资金重点给予支持。通过积极努力,目前,沙甸映象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获得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沙甸好牛食业有限公司获得工业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补助资金5万元,个旧市永兴养殖有限公司获得云南优秀中小企业补助资金10万元支持,个旧市民族团结示范养殖项目得到市级项目经费10万元的支持、个旧市川欣食品有限公司的沙甸特色肉制品项目得到州级3万元资金支持。
为做好沙甸地区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我市积极向上申报畜牧业发展项目,申报了个旧市2016年肉牛基地养殖项目、个旧市沙甸川欣有公司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2016年、2017年粮改饲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畜牧业总投入769.9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81.38万元)。
七、服务前移,为企业献计献策
市属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深入沙甸进行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配合沙甸特色食品加工企业,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最终形成特色食品行业标准,使沙甸特色食品加工业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目前,沙甸认真食品有限公司、个旧市永兴养殖有限公司、个旧市川欣食品有限公司成功申报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个旧市好牛食业有限公司获得云南省科技示范园称号。
今年斋月,沙甸区组织美食小作坊集中到“十字街”集中销售,每天的人流量高达四、五千人,许多外地游客慕名而来,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沙甸的经济发展。斋月结束后,许多商家和游客都希望美食街继续办下去,但由于“十字街”街道比较窄,如要继续办下去,需解决美食街的硬件设施升级改造问题,沙甸区政府经研究,建议将美食街西移,西至西营栅子门,东至马家井路口,改造成美食步行街,并与鱼峰书院相连,形成一个新的旅游景点,从而有效促进沙甸的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此步行街预计需要投资500余万元,在项目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市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八、依法行政、强化清真食品安全管理
目前,州、市政府并没出台相关定点屠宰牛的相关政策。个旧市农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肉食品安全为导向,以强化监督为手段,以规范执法为目标,健全制度,提高能力,不断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章动物疫病的预防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设置及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法第十九条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提出了要求,应当符合:“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该法第二十条明确:“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等要求。
2010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选址应当符合: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等条件。第三章第十二条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布局应当符合:场区周围建有围墙;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和休息室;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等条件。第三章第十三条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具有: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和照度不小于500Lx的照明设备;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等。第三章第十四条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建立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建议你们向我市主管部门—市农业局提出定点屠宰牛的申请,待定点屠宰场地建成后再建议政府“出台一系列扶持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给予政策支撑”。
今后,我们将根据省州关于沙甸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个旧市沙甸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做好沙甸地区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