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明、李文莉、张群、陈昕、陈娥、李鸿、周承明、尹久发等八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矿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关爱和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第112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体检方面的关爱
市卫生局结合个旧市实际,自2014年开展了肺癌筛查及早诊早治项目等体检工作,2014年国家下达我市的肺癌基线筛查任务数是2000例,除对照人群外,其余1500个名额都安排给了井下矿工和冶炼工,将井下矿工作为我们的重点工作对象,实际完成肺癌基线筛查2022人。从2015年至今,我市根据国家技术方案要求,每年从参加过首次肺癌基线筛查的居民高危人员中,分别选择1000人进了年度复查。到目前为止,我市共开展居民肺癌基线筛查和年度复查5000余人次。查出居民肺癌23例,肺癌检出率为11.37‰。在检出的23例居民肺癌病例中,有16例就是井下矿工,占肺癌检出病例数的69.57%,而且他们的井下工作年限都在10年以上。同时还查出肺结核、肺炎、肺部良性肿瘤、心脏病、肝脓肿、胆结石、肾结石等其他各种疾病600多例,均通知本人到医院进行了有效治疗。
通过应用低剂量螺旋CT进行肺癌筛查,不仅能够查出早期肺癌,同时还能查出胸腹部心脏、大血管、肝脏、胆囊、肾脏、胰腺等多脏器病变,相当于在肺癌筛查的同时又进行了一次多器官体检,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一举多得,发挥了CT检查效益的最大化,节约了医疗成本。
市卫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结合部门特点,在职能范围内对矿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癌症防治、身体健康等方面尽量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二、在住房方面的扶持
为切实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效益,市住建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个旧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符合以下条件的矿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内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自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社会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自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社会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三)在本市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含)以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含)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的农转城人员;
(四)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在本市城镇工作满1年(含)以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含)以上的(自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的进城务工人员。
但是因我市土地匮乏,自2015年以来就没有新建保障性住房,而是采取发放租赁补贴的形式对住房困难户实施保障。2017年我市实际发放2709户、4145人,发放标准10元/人·㎡·月,户均发放2416元/年,人均发放1579.2元/年,发放金额654.5789万元。
三、在就业方面的扶持
自2005年红河州实施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公民迁徙以来,市人社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本市居民相同的公共就业服务等各项待遇,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
(一)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络、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内容、申请办法、受理部门、办理时限等,让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就业拿出来帮扶政策,熟悉各项办事程序。
(二)取消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种跨地区就业证、卡,不再办理和发放输出地、输入地务工许可证。
(三)按照平等、合理引导、搞好服务的原则,对有就业需求的所有劳动者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空岗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
(四)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经考核鉴定合理取得相关证书,符合享受省州就业补助资金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五)云南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持《就业创业证》人员,目前已经在个旧市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合伙经营并进行了工商注册的,个人可以申请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可以申请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为3年的创业担保额贷款,并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四、在教育方面的扶持
市教育局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有平等的教育入学机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积极为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搭建学习平台,畅通入学渠道。通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教育资源存量等措施,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政策。二是先后制定了《关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个旧市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和《个旧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使其在评优选先、入团入队、课外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一致,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的免费政策和资助待遇,实施无差别化的教育。三是严格执行国家“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零拒绝”的政策,市教育局充分挖掘资源,克服困难,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7年个旧市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具体如下:小学10868人,占全市小学学生总数的33.08%(其中公办学校9219人,占小学随迁子女的84.83%);初中3636人,占全市在校初中学生总数的26.74%(其中公办学校3352人,占初中随迁子女的92.19%)。
五、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其他人文关怀
城区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关爱工作,始终坚持“不把流动人口当外人”的工作理念。
(一)每年春节、中秋、“九·九”敬老节等传统节日活动,均邀请社区流动人口家庭参加,社区的文明家庭、文明户、敬老好儿女的评选表彰也有一定的流动人口家庭,同时,发挥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以黑板报、宣传栏、文艺演出、居民小组长等形式,广泛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以组织培训班、灯谜等形式开展优生优育、艾滋病的感染和传播途径等知识宣传,以为流动人口子女小儿服用“小儿麻痹糖丸”、 流动人口进行体检等活动,营造平等、和谐的社区生活环境,使社区真正成为流动人口的“家”。
(二)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引导和帮助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经常深入出租房屋对外来务工人员宣传国家有关政策,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开具居住证明,提供就业咨询和指导,帮助外来人口解决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社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2018年在和平社区办公大院内设立了一个外来人口活动角,提供外来务工少数民族妇女在工作闲暇之余在这里拉家常、聊天、绣花,2018年3月和平社区还专门组织了一次外来民族手工绣品评比活动,增强了各族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针对社区流动人口居住分散,白天多在外务工,难以准确登记等特点,完善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登记制度。利用晚上时间,配合社区民警定期或不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清查,确切掌握他们的户籍所在地、到社区居住时间、所从事工作、有何技能及特长等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三)以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为依托,扩大流动人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覆盖面,切实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外来高素质人员到高技能岗位就业。
(四)推进自我管理模式。紧紧围绕“无组织抓组建、有组织抓规范、已规范抓提升”的目标,积极宣传、引导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到社区参加活动,使流动党员成为社会稳定第一线的“稳压器”。同时,创新“自我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调解委员会、志愿者服务队伍等组织,促进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感谢你们对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杨燕萍 13508731856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