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马云慈、马月红、李仲平、马锦升、马黎庆、武树清等七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沙甸区关于提请审议加快国家级湿地公园项目申报的建议》的第78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湿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因其具有巨大的水文和元素循环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湿地分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湿地公园分:国家湿地公园和地方湿地公园。按照《云南省第二次湿地调查实施细则》和《红河州第二次湿地调查方案》的要求,个旧市境内面积为8hm2(含8hm2)以上的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m以上、长度5km以上的河流湿地均纳入此次调查范围。现个旧市湿地总面积为 2940.69 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其中:河流湿地378.1公顷、湖泊湿地572.07 公顷、人工湿地1990.52 公顷。
你们对沙甸旅游规划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方案,加快沙甸湿地公园项目申报的建议很好。符合个旧市、沙甸区民众的实际需求,符合地方社会经济和湿地公园的发展需要。建成的湿地公园在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都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也能够为当地群众旅游、休闲提供良好的场所和环境。
现湿地公园申报分为省级和国家级(申报为逐级申报,先申报为省级湿地公园,验收合格后申报为国家湿地公园)。按照现行的标准和要求,沙甸区国家级湿地公园项目申报需要逐级申报,同时要求制定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及电子文本;湿地公园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的证明文件;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或者承诺建立机构的文件;湿地公园相关利益主体无争议。
鉴于以上申报条件,个旧市林业局将及时了解掌握新的湿地公园申报标准、政策,积极配合好沙甸区委、区政府尽早启动湿地申报相关工作。同时,在项目的立项和资金争取上,在职能范围内全力支持沙甸湿地公园的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市湿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