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明代表:
你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荒山上大面积种植核桃的建议》的第26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宣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7〕129号)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林业局转发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红发改农经〔2017〕339号),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结合脱贫攻坚,推动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得到了广大民营企业、承包户和当地群众的热情响应。红河谷、个冷路、冷清路等周边一批以林产业为主的水果经济示范带已初具规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成效不断显现。
我局一直以来给予卡房镇大力的政策扶持,项目全覆盖,2002年至2004年,在卡房镇卡房二组、白龙潭、乌底坡等村小组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4192.6亩,造林树种为杉木;2014年在咪的期实施了退耕还林荒山造林2400亩,造林树种为杉木;在卡房村实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540亩,造林树种为桤木;2015年在大硖石实施陡坡地治理项目1170亩,造林树种为核桃;2016年实施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1483亩,抚育方式为修枝割灌,2017年实施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3420亩,抚育方式为修枝割灌;2018年在乌底坡小组规划退耕还林940亩种植核桃,属社会资本民营企业集约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宣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林业局转发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大适宜地块的项目覆盖力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符合政策要求、无权属争议的基础上,尽量满足田坝子村委会适宜地块的核桃种植需求,不断拓宽人民群众的增资渠道。
感谢你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