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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公安局关于举行《个旧市养犬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09 浏览次数: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政发〔2010〕51号)要求,现将《个旧市养犬管理办法》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点,在个旧市行政中心18幢1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 宁 个旧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刘 恒 个旧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许 军 个旧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管理科科长

王 丽 个旧市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听证监察人

李 剑 市政府办法规科科长

(四)听证代表

1.社区代表

李立华 和平社区

杨崇英 和平社区

华丽琼 和平社区

龙 超 宝华社区

吴程波 五一社区

曾志明 五一社区

刘 明 跃进社区

黄钰迎 绿海社区

李晗蕊 绿海社区

白 玲 绿海社区

普祥菊 新寨社区

李 瑶 新寨社区

张雪梅 金湖西社区

李俊钰 云锡机厂社区

陈国智 金湖南社区

曹秀芬 308队社区

敖 娜 云锡建安社区

廖秀蓉 金湖东社区

2.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

何 睿 市人大代表

马 艳 市政协委员

3.职能部门代表

杜秋菊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

李哈索 市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卢徐磊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伟东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局监察保卫科科长

杨 晓 个旧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戴兴荣 个旧市卫健局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科科长

胡金花 个旧市司法局法制调研与督察科科长

(五)听证旁听人

刘智康 个旧市公安局宝华派出所副所长

马晋南 个旧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四级警长

(六)听证记录人

王娟娟 个旧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三级警长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

(二)欢迎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个旧市公安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