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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旧市建筑垃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比选的公告

来源: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1-03-2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个旧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根据3月12日个旧市建筑垃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会会议纪要,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个旧市建筑垃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组织公开比选,现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个旧市建筑垃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比选范围: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建设、接收管理平台系统的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卡口系统建设。

  资金来源:由平台方单独出资,向政府方无偿提供平台。

  项目投资回报机制:运输单位、建设单位等使用者付费。

  二、项目建设需求

  (一)建筑垃圾收集环节的监管

  在个旧市纳入建筑垃圾收集处置范围的工程项目、拆迁工地以及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安装电子围栏、视频监控、车牌识别、冲洗监测、扬尘监测等系统,构建全过程、全天候、全覆盖的实时监控网络,严密监控建筑垃圾运输、无牌车、非移动式工程车等车辆出入工地,智能识别非名录(备案)车,对车身不洁、未密闭覆盖等进行监控,并实时向监管平台告警提示和传输相关数据,由监管平台同步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开展监管和执法工作,实现工地的实时智能监管。

  (二)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的监管

  在个旧市主要道路出入口以及重要路段、重点区域,特别是沙石场和运输企业停车场等地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全市备案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统一安装智能终端,对运输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对运输的建筑垃圾进行实时影像扫描,对建筑垃圾的类别、品种进行智能识别、分类,对车辆是否按照指定路线行驶、是否擅自倾(偷)倒和异常聚集以及驾驶员实时状态等进行智能监管。同时,智能识别在《名录》内但未在我局备案以及非《名录》运输车辆,同步推送到相关职能部门或街道(乡镇)进行监管和执法。

  (三)建筑垃圾的电子统计系统

  监管平台需设置具备建筑垃圾的数量统计、品种分类等功能在内的电子统计系统,并出具电子统计联单,利用州区块链技术,对建筑垃圾的数量、种类等进行统计汇总,并同步上传至各有关职能部门,实现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三个关键环节的数字化管理。

  (四)工作窗口的设置

  按照职能分工,在各职能部门、街道(乡镇)设置工作窗口,各职能部门、街道(乡镇)均可通过工作窗口,查询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相关数据,实时掌握动态,并可通过工作窗口对职责分工范围或辖区内的工地、运输车辆等异常情况进行举报。

  (五)违法违规的行为处置

  监管平台应对建筑垃圾收运处过程中违规异常行为和案件线索信息进行采集、汇总、分析和报警,并同步推送至职能部门、街道(乡镇)进行核实和查处,同时应具有网上举报和网上办案功能,相关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均可通过手机APP,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和反映,平台应及时回复和处置,从而实现对建筑垃圾收运处各个环节的智能实时监控,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各个环节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

  对建筑垃圾电子统计系统进行运行和维护,对纳入监管体系的工地、车辆等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对于监控系统发现的各类涉嫌违法违规及异常情况,以及各类举报、投诉和反映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七)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评体系

  监管平台负责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量化综合考评体系,按月对个旧市所有备案的运输企业的建筑垃圾运输和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信用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所属车辆交通运输违法违章记录、扬尘污染记录等。

  (八)软件的开发、使用和维护

  个旧市建筑垃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专用软件(含手机APP),实现对建筑垃圾收运处各个环节全程线上管理和监督,职能部门负责人可借助手机APP开展指导、监督等工作,执法人员应使用APP软件开展巡查和执法工作,并可利用APP监控数据,作为案件办理的证据之一,从而进一步提高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个旧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2.经符合个旧市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推荐。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8.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推荐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个旧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主体和道路运输经营资格;

  2.具有20辆上符合《个旧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业专用功能规范》的运输车辆;

  3.具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车辆停放场地、办公地点、办公设备及管理人员,有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并建立运营台账。

  五、依法获取比选资格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1.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此方式为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的唯一方式)。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函、经办人身份证明,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将相应材料递交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留存。

  2.获取时间: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

  3.获取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五一路八一巷个旧市综合执法局。

  六、比选时间、地点:

  1.递交比选资格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3月31日下午4点。

  2.递交比选资格响应文件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五一路八一巷个旧市综合执法局。

  3.比选资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签到。本项目不接受除现场递交外的任何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通过个旧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gj.gov.cn/)公开发布的方式进行邀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五一路八一巷个旧市综合执法局。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