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征集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的内容
(一)以定点医药机构为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问题;
(二)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三)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四)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五)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六)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七)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八)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医疗机构涉嫌欺诈骗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对征集来的问题线索经核实情况属实,并进行处理的问题线索,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转发< 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红医保发〔2019〕63号)的奖励标准予以兑现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一)现场举报
个旧市金湖西路380号个旧市医疗保障局三楼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
(二)电话举报
市医保局举报电话:17787330919、17787301560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