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案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受援人的权益是否能得到有效维护。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个旧市司法局四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做好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根据《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对照省司法厅《2020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从2019-2020年已结案归档的案件中选取60件案件,由省司法厅采取实地评查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一案一评,对案件事实、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效果、办案效率、服务态度等多个方面逐项评估,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考察承办人的业务能力和执业素养。
二是加强“精细化”,规范各类法律文书制作。笔录制作的统一不仅仅是为了案件归档质量,更重要的是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三方群策群力,明确案件中必须有会见笔录、阅卷笔录、阅卷意见、谈话笔录、庭审笔录、辩护词、代理词等法律文书,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达到案件归档规范化。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感。针对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结果,认真研究并开展整改学习活动。2021年4月10日,召集全市律师进行集中培训。会上,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通报了我市2020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情况及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结果,对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规范案件归档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强调刑事案件的阅卷笔录、阅卷意见必须制作,切勿以与案件承办人员口头交换意见代替;民事案件必须有规范的委托代理合同、询问笔录、风险告知书、庭审笔录、代理词等内容。在办理案件中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以保证案件质量。

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优势,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方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渠道。充分利用云南智慧法援平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红河州综合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及“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机器人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真正实现群众“办事不出门,事项网上办”,努力为人民群体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确的法律援助,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