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十二)

来源:政办  时间:2018/07/17 10:22  浏览次数: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6月5日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4件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D53000020180629004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个旧市邮电巷解放路,有一个临时性农贸市场,已经经营3、4年了,市场内,有人收费,没人管理,污水横流,垃圾遍地,坑塘遍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29日,在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530000201806290046号转办件后,紧急部署,连夜交办。6月30日晚8时又召开专题会议,市委书记及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并第一时间听取初查汇报,针对初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会议明确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开云任督办领导,会议决定由市住建局牵头,局长赵正田为责任领导,市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市城区办、市住建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查处工作。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高度关注,深入调查,主动整改。

  经调查核实,邮电巷解放路临时交易市场为1996年8月洪灾发生后自然形成的开放式市场,属群众自发形成。该市场由云锡广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与周边环绕的中央华庭、邮电巷、龙树园等区域相互形成交叉重叠。广元公司承担管理、保洁等工作。该市场人员结构复杂,经营户较多,现分布在各条道路上的摊点约有熟食摊20个、活禽摊8个、肉摊40个、零星摊点250个、水果摊60个、蔬菜批发摊位35个、杂货摊60个,上述摊点混杂分布在总长901米的支、干道上,形成堵、乱、脏的状况。市场从早上8时至下午5时有6人上班清运垃圾,晚6时30分后有4人清运垃圾。

  根据《云南省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及责任人按下列原则确定:(一)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建成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主体,云锡集团公司、锡城镇负责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二) 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公共绿地、农贸市场、护栏广告、停车场及城郊公路沿线的卫生责任,由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负责。根据以上两个条款,该市场应由云锡广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2018年7月1日个旧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云锡广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201801号),要求云锡广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整改解放路市场污水横流,垃圾遍地,坑塘遍地等问题。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

  (二)整改类型

  长期整改。

  (三)整改措施

  1、将进一步加强区域保洁工作,严格规范商户经营,保证市场垃圾“日清日净”,在每天四次清扫的基础上,再安排3人不定时不定点进行清扫,保证市场清洁、整齐。

  2、7月10日前,完成对区域内沟渠清掏。对路面坑塘进行全面补修,保障排水畅通和路面平整,改善周边住户出行条件和生活环境。

  2、进一步加快“新冠商城综合项目”建设,待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对解放路临时市场进行整体搬迁、取缔,彻底改变这一现状。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个旧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李开云

  (四)公示情况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于2018年7月1日在个旧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办结报告待上报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组审定后,将及时进行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督促云锡广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大解放路市场及周边区域的卫生保洁力度和保安巡查力度。

  (二)督促云锡广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市场人员管理,对摊位清理整顿、划行规市。

  (三)根据政府规划和要求,待“云锡广场”建设竣工后,将对解放路市场进行整体搬迁。

  X530000201806290019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黑神庙坡工业园区的焦化厂长期排放黑烟,导致鸡街、沙甸、倘甸片区的空气造成严重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29日,我市在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530000201806290019号转办件后,紧急部署,连夜交办。6月30日晚8时又召开专题会议,市委书记及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听取初查汇报,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会议明确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王洪任督办领导,鸡街镇人民政府牵头,镇长林海涛为责任领导,市环保局、市工信局、沙甸区、鸡街镇组成联合调查组继续深入开展调查工作。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高度关注,深入调查,主动整改。

  经调查核实,举报件中反映的焦化厂为个旧市富源煤焦化有限公司,前身为个旧市寰宾煤焦化有限公司。该公司2003年经市发展计划局〔2003〕27号文件批准立项,2004年5月18日红河州环境保护局批复该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红环〔2004〕59号),至2007年6月正式投产,2011年4月20日红河州环保局给予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红环验许准〔2011〕7号)。该厂持有营业执照,证号为:53250110000259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云)WH安许证字[2011]0707。

  2015年6月1日,该厂因成本增加、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等原因,提交了《停产报告表》,实行自主性停产。原计划于2016年1月复产,但因市场原因,至今未复产。据电力公司提供数据,该厂2015年1季度正常生产期间,月用电量均超过20万kwh,至2015年二季度用电量开始下降,与正常生产期间比较,用电量已大幅度下降。根据我市日常巡查发现,自2015年6月16日,该厂主要生产设备已关停。自2016年9月至今,该厂未产生电量,已实际停产近三年,无长期排放烟气行为。

  2018年4月26日,该厂委托开远市物资回收公司拆除厂区生产设备及厂房,用于变卖偿还贷款。目前,该厂主要生产设备及其大部分附属设施已全部拆除,正在对剩余的1个过滤池进行拆除,同时进行厂区清理,现仅暂时保留2个烟囱,已不具备复产条件。

  在拆除过程中,因氧焊切割烟管时,引燃管道内残留的焦、渣,产生黑烟。经实地调查、询问,2018年5月至6月共发生过3次,每次燃烧时间约20至30分钟。发生燃烧时,现场施工方及时用沙子进行了灭火应急处置,未造成安全事故。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反映内容不属实。

  (二)公示情况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7月1日在个旧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办结报告审定上报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组后,将及时进行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督促企业做好拆除工作中的防扬尘措施,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二)引导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开展企业转型等相关工作。

  X530000201806290020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个旧市中山路十九号建材综合楼受7家餐饮食馆油烟的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29日,我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530000201806290020号转办件后,紧急部署,连夜交办。6月30日晚8时又召开专题会议,市委书记及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并听取初查汇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会议明确由副市长李开云任督办领导,会议决定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局长马春喜为责任领导,市住建局、市城区办、市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查处工作。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高度关注,深入调查,主动整改。

  经调查核实,举报件中反映的“个旧市中山路十九号建材综合楼受7家餐饮食馆”, 分别为吉惠全、阳关风味小吃、伊兰餐厅、洁雅园家常菜、红缘源、鸿福缘、鑫和源等7户经营户,调查组认真查阅了7户经营户开业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的申请资料,均材料齐全,符合要求。通过对举报反映地点位置进行核查,吉惠全等7户经营户位于中山路十九号建材综合楼,经营范围为中餐服务或风味小吃;现场排查情况:一是鑫和源1户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吉惠全、伊兰餐厅、洁雅园家常菜、红缘源、鸿福缘、鑫和源6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二是伊兰餐厅、洁雅园家常菜、红缘源、鸿福缘、鑫和源5户安装了向上直排烟管,但因已损坏未及时维修,都未正常使用直排烟管; 三是7户经营户均存在利用换气扇向外排放油烟的情况。

  6月30日下午14点30分,我市召开分析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7户经营户进行了约谈。同时,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了《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个综执法字【2018】第44号——50号)。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反映内容属实。

  (二)整改类型

  限期整改。

  (三)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吉惠全、阳关风味小吃等7户经营户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方案立即进行整改;二是责令吉惠全、阳光风味小吃等6户经营户在餐厅厨房内加装产品质量合格的油烟净化器;三是伊兰餐厅、洁雅园家常菜、红缘源、鸿福缘、鑫和源等5户经营户对直排烟管进行维修加固;吉惠全、阳光风味小吃安装直排烟管;四是封闭厨房内利用换气扇向外排放油烟的直排口;五是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能职责监督7户经营户进行整改落实;六是市城区办积极做好经营户与楼上住户的协调沟通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7月13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个旧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李开云

  (四)公示情况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于7月1日在个旧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办结报告待上报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组审定后,将及时进行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将进一步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全市环境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现监管执法常态化、长效化。

  (二)坚持“线索公开、办理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立行立改、边整边改、查清一件、整改一件、上报一件,以“零容忍”的决心保持对环境违法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确保环境信访为题处理到位、公开到位、整改到位。

  (三)加强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力度,举一反三,强化自检自查,及时在主流媒体上向公众公开查处和整改情况,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以监督促整改、见成效。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问题整改,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责令停业关闭。

  (五)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音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谐的氛围。

  D530000201806290048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位于个旧市的红河高级中学、东盟义乌商贸城和大屯镇团结村委会,三处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超标排入排洪沟道,最终汇入大屯海,大屯海是当地的灌溉用水湖泊。

  二、调查核实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29日,在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D530000201806290048号转办件后,紧急部署,连夜交办。6月30日晚8时又召开专题会议,市委书记及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听取初查汇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会议明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开云任督办领导,会议决定由市住建局牵头,局长赵正田为责任领导,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大屯镇、教育局、云锡大屯锡矿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查处工作。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高度关注,深入调查,主动整改。

  经调查核实,东盟义乌商贸城位于我市大屯镇红河大道旁、团结村北侧,目前正在施工建设,还未投入运营。东盟义乌商贸城建设已采取雨污分流,现周边道路已由个旧市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道路正在施工中。该片区污水管道最终与大屯海环湖东路污水管相连,排入大屯海截污干管,进入位于蒙自市雨过铺镇的州级生活污水厂进行处理。

  我市大屯镇团山村委会所在地位于红河大道旁,由团结上村、团结下村两个村小组组成。团结上村生活污水汇集后接入州级建设的大屯环湖截污干管;团结下村生活污水汇集在红河大道与老昆河路口中,已于2018年5月接入红河大道污水管道,经红河大道污水管道进入环湖东路水管,最后进入大屯环湖截污干管36号井口。团结下村生活污水汇集后已接入州级建设的大屯环湖截污干管,但由于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雨季水量大时,截污口处有部分污水进入官沟。

  红河高级中学位于蒙自市上海路、红河大道交叉口处,已完成建设。在州教育局和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协助下,调查人员对红河高级中学生活污水排水情况进行调查。红河高级中学校区经过化粪池、隔油池等设施进行处理的生活污水,经汇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沿铺设于红河大道西侧绿化带下的污水管至蒙自市上海路口,穿过红河大道后排入官沟。排放口位于蒙自市上海路与官沟交叉口处桥梁下侧、官沟西岸。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

  1、东盟义乌商贸城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超标排入排洪沟道,最终汇入大屯海。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不实。

  2、大屯镇团结村委会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超标排入排洪沟道,最终汇入大屯海。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3、红河高级中学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超标排入排洪沟道,最终汇入大屯海。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二)整改类型

  长期整改。

  (三)整改措施

  1、团结下村。沿团结下村主要道路铺设污水管,汇集村内污水后进入大屯海截污干管。

  整改时限: 2018年12月

  整改单位:大屯镇人民政府

  2、红河高级中学。大屯环湖截污干管于2015年12月20日完工并投入使用,前期建设至团结村北侧官沟旁,由于经过军事设施用地,有3.43公里未完成。

  经了解,红河州排水公司已计划投资2600万元,于2018年8月雨季后开工建设,年底前竣工。此干管建成后,能实现红河高级中学片区雨污分流,污水进厂处理。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0日

  整改单位:红河高级中学

  责任单位:个旧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李开云

  (四)公示情况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于2018年7月1日在个旧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办结报告待上报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组审定后,将及时进行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督促个旧市大屯镇政府加快团结下村村内主要道路污水管建设。

  (二)督促红河高级中学加快污水管建设,校区生活污水排入大屯海环海截污干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