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续办续复

来源:个教体函﹝2019﹞12号  时间:2019/12/20 17:03  浏览次数:

尊敬的丁莲委员: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注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农村中小学成长不应停留在形式上的建议》的第110号提案,已于2017年4月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市委、市政协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对该提案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52号)和《个旧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个政发〔2016〕19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教体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完善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措施。

  目前全市约有农村留守儿童108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我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管理、改善教育条件,从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出发,紧抓四个教育(人格素质教育、心理情感教育、行为习惯教育、健康安全教育),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心理、学习、健康、生活、安全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一是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五是全面掌握每个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执行学校每月按时上报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表的制度,各学校留守儿童实施实名登记到人,做到信息采集完备(采集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监护形式、监护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确保留守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六是建立及完善在校生失学辍学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动员帮助辍学失学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少年)返校复学并建立相关台帐。强化学校与家长的沟通联动,发现学生开学未及时到校,要及时报告当地中心校、当地人民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劝返工作。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关爱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特殊关心和监护,全方位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把重视留守儿童安全及履行学校对留守儿童安全管理职责作为工作的新常态。

  七是详细了解每一位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暑假安排以及家庭监护情况,帮助他们规划暑期生活,建立畅通的暑期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突发性的困难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作用,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职责,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特别是加强对无人监护留守儿童的关心照顾,加强对溺水多发区、交通事故多发区的监管,确保留守儿童暑期人身安全。

  留守学生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关注。今后,我们会努力探索促使留守学生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使留守学生享受到比其他学生更多的教育和关爱。锻炼他们的意志,培养坚韧、独立的个性,形成健全的人格,促使他们健康茁壮地成长。同时非常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学校传统文化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志愿者协调相关学校,共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

  感谢你对我市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许飞  2120151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