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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0-10 浏览次数:

李春梅、马宏、李玉富等三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大屯街道征地补偿款等相关问题的建议》的第67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预留地政策按照省州文件执行,因预留地需政府出资对地块进行报批、征收等,资金需求量较大,因近年来财政紧张,土地市场下行,土地需求量减少,预留地后期处置等原因导致提到的预留地问题未解决,针对该项问题,我局将多方协商,多方面寻求解决办法,尽快解决预留地问题。

二、个旧市大红屯粮食物流园项目征地款未支付问题。个旧市大红屯粮食物流园内6户花椒地征地款已支付,剩余5.3亩征地款未支付,下一步我局已积极向市政府、市财政上报情况,做好资金核算,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

三、团山上组与蒙自富泓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预留地事宜,我局积极与开发商联系,协调开发商按协议支付村民款项。若开发商不积极履行协议义务,建议村民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团山上、下组预留地未征收完成问题,未完成征收部分有一家砖厂,因补偿问题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致使未征收完成,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街道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尽快解决征地问题,将预留地交到村集体。

五、自2009年至今,大屯街道各社区为支持国家建设,积极动员推动完成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多项目征地工作,助力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但征地推进过程中却遗留征地款未拨付,我局与大屯街道办事处核实确实存在,我局已积极向市政府、市财政上报情况,目前需要进一步核实未征面积,做好资金核算,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