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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0-10 浏览次数:

万焕仙、 李玉富、后红婷、张婷、李玉贵、蒋家彬等六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云锡公司老旧房屋安全隐患的建议》的第55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阅档案资料,根据《云南省个旧市人民委员会同意拨给云锡红土坡选厂佔用火箭公社土地的通知》(〔59〕会建字第395号)及云锡古山采选厂与大屯镇杨家寨办事处小古山村签订的《协议书》,经2001年开展地籍调查,由大屯镇杨家寨村民委员会及云锡古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指界签章认可,云南锡业公司古山采选厂申请办理了古山采选厂生活区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002年,根据《云南省经贸委关于〈组建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的批复》(云经贸企改〔2001〕525号),云南锡业公司古山采选厂申请换发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我局就代表建议反映问题于4月11日发函至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月20日我局收到协办意见,该司确认小古山片区房屋因建设年代久远,房屋的安全性逐渐降低。为消除安全隐患,该司将视情况采取措施,加强该区域的安全巡视工作。

我局工作人员于4月24日到大屯街道杨家寨社区与代表就建议反映问题进行沟通,并对古山选厂危房区域进行了实地调查。7月22日,我局会同云锡公司、大屯街道两家协办单位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初步面商,代表认可云锡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对云锡公司提出的对危房区域采取封堵、围挡等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意见不满意。

根据初步面商会议代表提出意见,我局7月28日组织召开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屯街道、云锡公司相关人员参加的代表建议办理推进会,会议明确云锡公司对消除该区域危房安全隐患负有主体责任,由云锡公司制定消除该区域危房安全隐患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8月21日,我局发函至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该司积极开展该片区危房核查鉴定,尽快制定化解方案,作出具体时间计划,有效落实消除危房安全隐患措施,切实防止因房屋倒塌、瓦片掉落等砸伤居民事件发生。

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张玉云副主任携市自然资源局人员,会同锡都实业公司、大屯街道人员,到大屯街道杨家寨社区与建议领衔代表就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建议办理工作召开协调会,会议明确:一是由云锡公司抓紧完成建议反映区域危房安全鉴定,尽快制定有效消除危房安全隐患措施方案,化解危房安全隐患;二是由大屯街道牵头,杨家寨社区、小古山小组提出涉及地块长期使用规划方案,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方案确定后再与云锡公司对接下一步有关事宜。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