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高俊、马朴、秦丽萍、李秀芬、卢春兰等五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助小芭蕉村委会解决326线、212省道的交叉路口土地使用权的建议》的第6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反映“小芭蕉村委会在326线至212省道交叉口广告牌处有一块1.5亩的土地,1993年作为昆河公路征地时被市交通局征用,因该地块上有高压线,无法使用,至今一直闲置,被一些农户私自用作经营河沙的场所。……希望市政府有关部门把这块土地交还小芭蕉村委会恢复使用,帮助提高村集体经济。”
我局就建议反映情况发函至个旧市交通运输局,经该局确认,建议中反映的1.5亩土地该局并未征用。我局实地踏勘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也未查询到该地块办理农地转用、土地征收、使用权登记等有关资料,该地块在我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中为小芭蕉一组集体所有土地。
因此,你们在建议中反映的1.5亩土地不属已征收的国有土地,小芭蕉村委会若需恢复使用该土地,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使用,我局将积极做好相关政策指导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