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个综执函〔2026〕6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15 浏览次数:

李永、范春燕等两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上河路“马路市场”治理的建议》的第46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后,及时与协办单位沟通对接,汇总协办意见。经现场走访了解,上河路周边辖区居住小区密集,常住人口基数大,群众日常采购需求旺盛。大桥南部以南片区仅宝华社区范围内有一个面积600平方米,容纳80个摊位的较小农贸市场,其主要辐射宝华社区、上河社区、胜利社区、民权社区、青衫里社区等五个社区周边住户,共9972户21855人,已导致严重供需不符,加之杨家田村、乌谷哨村民需就近售卖栽种的蔬菜,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现象屡禁不止。

结合该区域人流车流及群众消费时段规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将在上河路片区推行潮汐式市场管理模式,实施分时段、分类别精准管控整治。每日10:00-11:00、16:00-19:00两个群众买菜需求高峰时段,定点定岗安排执法人员现场值守,严格规范商户及流动摊贩经营点位、摆放范围及经营秩序,严守经营边界,做到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在保障群众生活便利的前提下,严控阻碍通行、环境卫生脏乱等问题,统筹平衡城市精细化管理与基层民生实际需求。除买菜需求高峰的两个时间段外,在其余非便民经营时段,加大路面动态巡查频次与巡查力度,严禁各类违规占道经营、坐商出户行为,持续维护上河路主干道通行顺畅与市容整洁有序。

当前城市管理执法层面存在以下难点:一是法律法规支撑存短板。针对流动摊贩利用车辆流动摆摊售卖等违规经营行为,存在管理真空,暂无明确对应的处罚依据与处置条款,日常监管处置阻力大、执法震慑力不足。另外,摊贩流动性、反复性强,单一执法难以根除。二是增设便民市场不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职能范围之内,在未建成规范性市场前,针对占道经营问题仍只能通过日常巡查管理为主。

为有效摆脱执法困境,补齐管理短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主动牵头对接协调,联合公安、宝华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巡查、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多部门联动共管、信息互通、举措互补,整合执法力量、压实管理责任,厘清监管权责,综合运用劝导教育、现场劝离、依规处置等多种方式,合力整治上河路“马路市场”难点乱象,切实提升违规经营行为整治实效。持续强化市容管理政策法规与文明经营理念宣传教育工作,多措并举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一方面依托辖区小区楼栋、沿街商铺、人流密集点位,通过张贴宣传通告、现场面对面宣讲等线下方式,向摊贩、商户及市民群众普及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潮汐经营管理要求及违规经营危害;另一方面联动社区利用居民微信群、小区公告栏等线上线下平台,推送便民管理举措、秩序管控须知。积极引导商户及流动摊贩自觉遵守经营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市容秩序管理,引导市民群众文明有序消费,全力营造商户规范经营、群众自觉配合、社会共同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的良好共治氛围。

针对增设便民市场相关事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跨前,全力做好配合与推动工作。一是组织专人对上河路周边意向选址点位开展实地走访踏勘,摸排点位地理位置、通行条件、人流量及周边环境等基础情况;二是结合城管进社区活动,走访征集周边小区住户、沿街商户、流动摊贩等各类群体意见诉求,充分倾听民情民意;三是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核实意向选址地块土地性质、产权归属、规划用途等核心信息,梳理汇总摸排情况,形成调研台账,为后续便民市场规划布设、项目落地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确保选址规划贴合民生、贴合实际、合规可行。

感谢你们对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