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司函〔2025〕12号
肖勇俊、潘海涛两位委员:
关于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法律宣传,减少物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建议》第78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安排部署
为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好提案办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开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推动物业规范管理,2025年4月9日我局制定了《个旧市司法局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办督察室和政协提案委,成立市司法局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松局长任组长,张金华、贺燕副局长任副组长,法规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总责,相关科室负责建议、提案的答复和承办,同时做好答复件与委员的见面、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听取多方意见
根据《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和《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立项督办的通知》的要求,2025年4月9日,我局主动发函至协助办理本提案的市人民法院和市住建局,积极听取协办单位的协办意见,争取引导小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2025年7月10日,我局协同市人民法院、市住建局与提案委员面商,说明提案办理情况。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开展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供司法保障
(一)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指导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相关单位将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责任制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作为责任单位的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工作,纳入每年普法工作要点,把普法宣传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
(二)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市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中,组织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做好部门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推动形成合力。
(三)深入宣传与物业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发动“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小区”活动,加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引导物业公司、小区群众常态化学习与物业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其法治素养。
(四)抓好物业普法教育阵地建设。依托各社区、各物业服务公司等场所,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小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五)加强物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聚焦小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指导社区与物业管理公司、小区群众常态沟通,加大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小区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六)抓好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事熟地熟的优势,加强小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普法宣传,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面向小区群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推动物业管理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七)持续拓展全领域普法渠道。依托“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以微文、发布典型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社交媒体,推动全域传播、生动阐释、精准普法。
感谢你们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艺莹 0873-2151380
个旧市司法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