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代表:
你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补贴管理办法的建议》的第79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机构改革基本情况
2019年3月机构改革,个旧市林业局更名为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职能划转到林草局。在2019年9月底,市农业农村局向我局移交退耕还草项目资料,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补贴至今仍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发放。
二、目前所做的工作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各乡镇开展草场面积确权工作,进一步规范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补贴管理办法,将此项政策补贴依法依规合理兑付给广大农户。现将工作情况跟你作一个介绍:
2021年11月3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文《云南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云财农(2021)197号,明确规定了2021年-2025年补奖发放的基本原则是“保持稳定,强化预期;保护生态,绿色发展;全责到位,分级落实;公开透明,奖补到户;因地制宜,科学实施”。通过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继续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引导农牧合理配置载牧量,科学利用天然草原,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草牧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牛羊生产高质量发展,推动牧区生产生活互促共赢。同时也明确了实施内容主要是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执行补助标准是草原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2021-2025年期间由农业农村部门实施补奖兑付,补奖的资金是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
根据此文件精神,省级的这个方案即为正式出台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补贴管理办法,后续工作主要是依据文件精神执行即可,按照您建议中提到的执行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初步判断是因为工作落实不到位产生的。如果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下一轮补奖兑付工作移交到我局开展,我们将认真分析原因,完善补奖措施,按照程序将补奖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位。
目前我局开展的工作还有2022年草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我们依据市国土“三调”数据,最终形成调查成果:现状为草地的面积14036.90公顷,现状为难以恢复草地的面积157.61公顷。
2024年我局开展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24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红办发〔2024〕21号)、《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个旧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个政办发〔2024〕36号)要求,制定《个旧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将划定成果与最新年度全市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各类经营管理单位界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耕地保护红线、耕地后备资源、工业用地红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乡村建设边界、矿业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近年来征占用林地(草地)项目、各行业规划及其建设项目、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等最新成果进行衔接,数据统一用CGCS2000坐标系,最终形成个旧市基本草原划定矢量数据库:基本草原面积1747.507公顷,基本草原储备区面积220.6185公顷。通过市级自查、州级复查和省级抽验,形成划定成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使用。
以上两项工作的开展,为下一步草地确权,补奖资金兑付奠定了基础。
三、答复意见
在前期开展草原基本情况调查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成果公布运用后的数据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信息共享。特别是依据省级三部门联发的云财农(2021)197号这个文件精神,如果下一轮补奖兑付工作移交我局实施的话,我们将按照上面实施方案精神更严格、更规范的开展工作,做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调研和草地面积核查,及时、精准、足额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结合实际督促指导乡镇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
感谢你对我市林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吴耀飞 0873-2149341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