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自然资函〔2024〕15号
李春梅、马宏等二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团山上组92.77亩预留地联合开发赞助款(尾款)的建议》的第128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大屯街道办事处协商,团山上组92.77亩预留地联合开发赞助款(尾款)涉及805户村民,每户15931.05元,共计12824495.25元,蒙自富泓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因按要求进行兑付,由于多方原因,故至今未兑付。
我局将与大屯街道办事处、大屯团山社区、大屯团上上组、蒙自富泓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共同协商,尽快开展征地补偿款兑付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崔浩 187/8828/5177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