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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6 浏览次数:

个自然资函〔2024〕7号


郑家荣代表:

你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发利用木登硐村尾矿库打造特色矿区的建议》的第23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该主办建议后,我局分别于2024年6月6日和2024年7月26日2次组织协办方老厂镇人民政府、云锡老厂分公司和木登硐村委会相关代表进行面商研究。经面商发现,木登硐村尾矿库开发利用涉及历史遗留的权属争议问题,暂时不能进行有效开发利用。经充分沟通协商,云锡老厂分公司和木登硐村委会最终一致同意搁置权属争议,在互惠互信基础上,共同开发木登硐村尾矿库片区;同时,在引入项目过程中,权属争议双方将建立沟通机制,在项目实施前充分协商,以解决利益分配问题。今后,我局将持续关注本建议涉及事项,如有符合条件的项目渠道,会及时联系郑家荣代表,争取尽快实现建议目标。

感谢你对我市矿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刘杰(183/1455/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