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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第二十三批 编号D3YN202405310036)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03 浏览次数:

自2024年5月24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二十三批 编号D3YN202405310036的群众举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具体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有关问题已整改办结,并开展了自查自验工作。具体报告如下:

一、群众举报内容

第二十三批 编号D3YN202405310036举报内容为: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甲介山社区方向有大量混凝土和砂石运输车辆,造成3公里路段扬尘污染严重。

二、工作部署情况

我市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布置会,对反馈问题,按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同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履职尽责,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不力、整改不彻底、推诿扯皮、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举报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件涉及的路段大部分属于个旧市甲介山线其中一段,局部路段属厂区道路(以下简称“该路段”)。该路段沿线有2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个旧市鑫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云南兴富建材有限公司)、1家采石加工厂(个旧市永进采石加工有限公司采石场)。调查核实,经组织开展现场调查、走访,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厂区门口场地未硬化,清洗设施未能全覆盖,厂区道路扬尘较多。二是该路段沿线局部路面存在路面面板破损、坑塘等病害。所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一是已要求企业完善施工组织,合理调度运输车辆,避免车辆扎堆出行,进一步导致扬尘污染,督促该路段沿线企业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并按相关规范,定期清洗混凝土搅拌车及砂石车,并在料斗配备防撒漏设备,加装封闭盖板或配置覆盖篷布。对该路段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及频次,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造成泼洒等车辆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减少违规车辆上路。二是从严进行源头治理,已督促沿线生产企业从生产设施、厂区环境到运输环节,严格落实控尘措施,物料堆放区域使用遮阴网进行覆盖,厂区门口增设冲洗除尘设施,同时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降尘。对该路段局部产生的路面破损、坑塘等病害摸底,并进行施工修复。

四、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行业及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企业厂区监管力度,源头治理扬尘污染。严格管控施工作业现场,加强施工及运输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细化围挡、覆盖、硬化、冲洗、洒水等抑尘措施,做好裸地和料堆扬尘的管控,对进出厂区门口进行硬化处理,增设清洗运输车辆设施,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降尘。

二是对该路段属个旧市管养范围内的局部路面出现破损、坑塘等病害开展工程数量核实工作,确定修缮措施,确保尽快进场实施该路段路面病害修缮工程,同时对该路段进行清扫保洁。

五、处理和整改情况

我市按照“立行立改,加强对该路段沿线企业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尽快采取厂区门口硬化及增设清洗设施等措施,从源头杜绝扬尘污染,同时加强该路段管养协同,持续做好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巡查,强化路段病害处置工作,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安全、舒畅的交通运输环境。”的整改目标,制定了转办件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对扬尘污染源头进行排查,确定重点污染源,针对性地开展治工作。严格监管相关沿线生产企业,持续加强巡查,并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检自查,从源头杜绝扬尘等污染。强化对企业监管,目前路段沿线企业已细化生产控尘管理,在石料场等破碎区设置防尘网围挡,装配雾炮喷淋装置,进出厂区道路已完成硬化处理,出厂道路已设置有洗车池。对该道路路面、边沟、路肩等重点部位进行了深度清理,对路段局部路面存在路面面板破损、坑塘等较大等病害已完成修复,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及清扫工作力度。持续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强路面监控,发现未遮盖篷布、遮盖密封不严的车辆,监督其按要求遮盖篷布,防止运输车辆出行抛洒滴漏的违规行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