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5月24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十五批编号D3YN202405230070的群众举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具体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有关问题已整改办结,并开展了自查自验工作。具体报告如下:
一、群众举报内容
第十五批编号D3YN202405230070举报内容为: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老官线路段被挖断未修复,扬尘污染严重,此次督察期间有关部门将道路封堵。
二、工作部署情况
我市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布置会,对反馈问题,按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同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履职尽责,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不力、整改不彻底、推诿扯皮、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举报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位于我州个旧市大屯街道,该项目是我市补齐交通基础设施“外联内通”短板的重要举措,项目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受限路段四级),项目合同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工期为730日历天,项目分三个施工标段同时组织实施。调查核实,该项目按照施工计划需对项目部分路段进行封闭施工,在施工前已加大宣传告知力度,让周边企业、群众知晓施工计划、工程进度等,并在封闭路段两端增设绕行路线示意图,设立咨询电话方便群众知晓绕行路线。同时制定了该路段降尘方案,设置专人负责,定点值守,在施工过程中加洒水车等施工机械,加大洒水作业频次。所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四、整改措施
一是要求施工方进一步细化施工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该路段的修缮工程,恢复群众、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由于受近期持续降雨的影响,封闭施工期会有所延长,将合理调整工期,重新发布通告并入户进行宣传,让企业及群众第一时间广泛知晓路段施工期限、进展,取得群众理解与配合支持。
二是强化施工人员对相关施工污染防范意识,提升施工作业水平。在施工中统筹安排施工作业段,合理安排洒水车等施工机械与施工同步作业。
五、处理和整改情况
我市按照“立行立改,做到文明施工、环保施工,措施到位,全面整改扬尘等施工污染,同时在施工组织计划规定期限内完成路段施工,保障人民群众快速便捷舒适出行需求”的整改目标,制定了转办件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截至10月20日,整个项目进场设备61台,其中挖掘机16台,压路机3台,推土机1台,洒水车3辆,道路清扫车2台,自卸车36辆,路基土石方开挖完成14.17万m³,路基处理5.63km,水稳开挖完成4.44万m³,水稳铺设完成1.1km,沥青铺设开累完成1.1km,项目开累完成4703万元。其中涉及举办问题路段原路面沥青层、水稳层已完成破除,软基换填已完成,现浇排水沟已完成,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同步碎石封层已施工完成,沥青上面层、下面层铺设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