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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9-17 浏览次数:

个自然资函〔2023〕15号

肖勇俊委员: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灵活的土地供应政策的建议》的第63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证金总价不超过挂牌总价的10%;出让金首付不超过30%”的建议:(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中“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的规定,故竞买保证金总价最低为出让总价的20%。(二)根据《云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中“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且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的规定,故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最低为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 

  二、关于“政府职能部门通过监管账户从销售收入中按每单不少于30%的比例直接扣缴所欠土地出让金”的建议:(一)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文件,自2021年7月1日起,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二)企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将无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亦无法进行销售。 

  感谢你对我市土地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蒋月华    13987306784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