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民函〔2023〕22号
伊帅、管菊、杨国庆、汤春雨、陈磊等5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红土坡社区公墓项目的建议》的第146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二、建立健全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三)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禁止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以任何形式转为经营性公墓,禁止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或开展租赁、招商引资、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
二、大屯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中已配备管理用房、公共卫生间、焚烧房、绿化,近期个旧市大屯街道申报2023年度州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20万元,用于继续建设生态停车位、挡土墙、绿化。市自然资源局将在殡葬用地选址不占用耕地和林地的条件下积极配合做好殡葬用地的要素保障工作。市民政局在审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做好公益性公墓审批工作。
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州、市党委政府要求,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和殡葬管理法规,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改变传统丧葬观念,提倡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风气,促进殡葬改革的稳定深入开展。
感谢你们对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