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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13 浏览次数:

个民函〔2023〕21号

李玉贵代表: 

  你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固或重建戴家庄小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议》的第143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民小组是基层党员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平台,是各级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为此,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村级组织场所的建设。 

  据了解,现解决戴家庄小组公共活动场所办法有二:一、2014年,民政局就个旧市大屯镇戴家庄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省级州级补助42万元已于同年下拨到位,据悉,该400平方米建设规模项目已投入使用。本着“一房多用”、整合资源的原则,小组开展活动可以选取本地点。二、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红河州加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红组通〔2017〕30号)精神,“村委会所在地村民小组与村级活动场所共用,不再建设”,戴家庄村委会建设地点位于戴家庄小组所辖范围内,且建设面积达标,故不建议重建,建议村小组与村委会共用活动场所。综上所述,以上两个地点可作为小组开展活动场所考虑。 

  另外,因戴家庄小组办公场所位于有危险隐患的公共活动场所内,建议由村委会组织戴家庄小组居民投工投劳,对有危险隐患的区域进行拆除,以保证小组办公场所能正常使用。 

  感谢你对我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