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投促函〔2021〕1号
李玉富、孙辉、孙福年、陈美芬、杨国庆、涂发聪、王建祥、李玉贵等八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龙井社区罗依寨招商引资征用土地的建议》的第103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5月31日和6月17日,市投资促进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到大屯龙井村就第103号建议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实际情况分析研究,与代表共同商讨办理措施办法。根据《个旧市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103号建议中提到的位于云锡四冶炼厂与十万吨铅厂中间的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经国务院同意后方能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征收。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关注第103号建议提到的地块,主动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如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契机,合理合规对该地块进行调整,提高该地块利用率。
感谢你们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罗婷婷 189876500
个旧市投资促进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