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自然资函〔2021〕6号
朱红、赵国华、毛进明等三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划拨大红屯废弃仓库(贾沙粮管所下仓)给贾沙乡建设停车场的建议》的第2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个旧市贾沙粮管所下仓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用地面积782平方米,贾沙粮管所下仓现属于个旧市大红屯粮油公司管理使用,未办理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贾沙粮管所下仓闲置。
随着贾沙乡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贾沙集镇区农贸市场已经不能满足当时需要,每逢街天,整个集镇区车水马龙,交通拥堵,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为解决贾沙集镇街天停车难的问题,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贾沙乡人民政府与个旧市大红屯粮油公司初步协商,政府对贾沙粮管所下仓进行补偿安置后,大红屯粮油公司同意将土地使用权交由政府收回使用。目前正在进行补偿协商,待完成安置补偿后由我局进行土地收储工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划拨给贾沙人民政府用于停车场建设。
对你们的建议,我局将积极沟通反馈有关情况,共同促进停车场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切实发挥便民利民作用。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蒋月华 2127350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5日